《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女投靠
(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
(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
这个红头文件用在按照收养法合法收养的弃婴身上合法吗?
文件适用难道不要前提吗?
什么叫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刚收养的孩子户口也是历史遗留问题吗?
收养类的户口申报和投靠类户口能混为一谈吗?
这个文件有有效期吗?不是上海市规定红头文件最长有效期5年,是不是今年就要过期作废呀?
上海知青 退休后户口要迁回来此条款适用吗 《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 我是上海户口 没用住房 ,父母投靠我 ,父亲是知青母亲是外地的 ,父母可以同时迁回来嘛?
二、关于夫妻投靠 (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本人是上海长住户籍,妻子是外地少数民族,并和我已登记结婚满7年,年龄37周岁,按照上文“...实施意见”的要求,应该可以将她
本人在鼓楼区购52平米二手房一套,本人原户口玄武区(与父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父亲为户主),爱人及孩子户口在江宁区,请问:三人户口能否迁到新购的房中。如不能一步办到,是否可以先本人一人迁移至新房,然且爱人和小孩子按投靠再迁。
我和老公现在居住的房子房产证上是我老公、我公公和我婆婆的名字,公公婆婆已经去世了,这套房子里目前没有任何人的户口,现在想把我的户口迁进去(我是上海的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我是外地农业户口,毕业后一直在上海工作,正常缴纳社保,并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我老公是上海户口,在普陀区有房子,请问我要是想把户口迁入上海,需要多少年啊?还需要符合其他什么条件呢?
您好,我老公是部队里的集体户口,在天津津南,我是毕业之后到天津工作户口就在单位滨海新区的集体户口上了,现在要生小孩,不知道可不可以先把小孩户口上到部队,到时候我们买房之后,我的户口从单位迁出来后能否把孩子的户口再迁到我的户口下呢
我在几年前在工作地县城某地注册了户口,最近却被村委会要求强制牵至出生所在地,村委会这样的不经过我本人同意就迁我户口的做法合法不?
我是北京市东城区的户口,户口所在住址的产权是我母亲的,现在我母亲已经不在了,我还有三个兄弟姐妹,我现在已经离婚,有一成年子女。现在由于分遗产,要拍卖我户口所在地的房产,但我目前是租房状态,没有房产,请问我的户口如果要迁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