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员工于2010年5月24日进入公司,B公司于7月份才帮A员工买社保,由于待遇与身体的原因,A员工于10月7日提出辞职,公司负责人也在其辞职信上签字同意,在招到人的情况下,同意A员工最迟于11月10日辞职。在公司招到人的情况下,B公司由于某些原因要求A员工留到11月12日再办辞职手续,后来A员工于11月11日办离职手续,但公司说却担心员工带走客户并手头上有一份A员工发给客户的形式发票,发票上为公司抬头,但联系电话为A员工私人电话,银行账号也为其他人银行账号,(说明:该发票上的产品并不是该公司的产品)为缘由,要求A员工留下其私人MSN跟SKype等通讯,A员工不肯,并表示可以当着其负责人面删除所有B公司认为公司客户的联系人。但是B公司还是逼迫A员工注销其MSN通讯工具。(在此之前,A员工也已向客户说明自己已不在此公司工作。) 在A员工删除SKYPE上的联系人,并注销MSN之后,公司答应将A员工10与11月份的工资打到A员工账号上,但是A员工在离职一星期之后打电话询问工资的时候,财务却说负责人还没有批下来。 另外,A员工与B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也未曾给回A员工(一式2份) 请问: 1)员工离职多久不结算工资算拖欠工资?A员工应该如何取回自己的工资? 2)B公司5月份,10月份, 11月份未帮A员工买社保,A员工是否可以索赔? 3)A员工给客户的发票上用其他私人银行账号收款,但是最后没有成功,订单货款还是打回公司帐户,B公司能否以此起诉A员工? 4)B公司强迫A员工删除并注销私人联系工具是否合法? 请回复! 谢谢!
我老板去年拖欠了2个月的工资,当时说是效益不好,暂时先把公司关了,后来也没通知就搬家了,但无意中我在路上碰到他后,他又开了一家公司,说是现在没钱,让去他那里工作,我和以前的几个同事又去了干了半个多月,他说是效益不好,公司又要暂时关闭,但后来再去找他时邻居说是搬家了,一个多月了也没找到人,去劳动局咨询过,劳动局也没
你好: 本来和一家公司签的2年合同 后来老板的表弟来 我们这个部门的人都由老板的表弟管理 老板表弟有自己的公司 有自己的厂 后来表示大家说好 跟着他做 他发工资他交金 原来的老板就不发工资给我们了 但原先的合同也没有撤销 重新建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也没有签 工资一直拖拖拉拉2 3个月发一次 今年5月到现在就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