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妇一方(女)去世,生有一子。所生一子后送兄长抚养,几十年来再也未与生父继母共同生活过。后另一方(男)再婚后,有二子一女,并在再婚后分得男方祖产房产一处。几年后老夫妇对分得的祖产进行了翻建。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六年前,老夫妇二人共同签订协议,将这处房产给孙女继承,打印了一份协议,由老太的妹妹和妹夫做见证并签字。因老太太不识字,协议上只有老爷爷的签字。再婚所生的三个子女也都在协议上签字认可。请问此协议书是否有效。 2、三年前,老夫妇二人又共同签订了一份协议,对家中所有房产的分配作了规定,将上次协议中明确给孙女继承的那处房产在本协议书中仍然明确由孙女继承,其他二处房产二个儿子各继承一处,二老的养老送终由二个儿子负责。打印了一份协议,由老太的三妹妹和二妹的女婿做见证人并签字。因老爷爷有眼疾看不清写字、老太太不识字,二老人均盖章并按了手印。二个儿子也签了字。现二老人已去世,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前妻之子是否可以要求继承。
您好:我是一位母亲,在孩子两岁时,孩子的父亲出车祸去世了。当时村里给了四位房基地,分别是孩子的大伯,三叔和孩子的爸爸,最后一处是孩子的爷爷的老年房。由于孩子小,我那时也年轻,孩子的爸爸去世时所有一切都是孩子大伯给办理的。后来我改嫁,孩子我也带着的,现在孩子十八周岁了要上大学了。而那时的宅基地还在那里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两套房,老人有五个子女,三个已去世并都有儿女,在世的是一闺女一儿子。老人活着时候做过遗嘱公正,有录音和录像,将两套房留给儿女各一套,公证时闺女和儿子在场,其他去世的三个儿女的孩子都不在,想咨询这公证有效吗?如果无效这两套房是怎么分配的。 那三个去世的儿女的孩子公证是不在场,也有效
济南历城区有一套单位的公房,原父亲为承租人(父母都已去世,我的户口在那里)。后我为此房的承租人。 承租房拆迁,分配的一套两居室,是否该由我继承 三个儿女名下都有房,并且家里没有一个人的户口在这套公房名下,如果这样,她们还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和继承吗? 或者什么情况下,有人可以继承?谢谢 !
现有夫妻,其丈夫10多年前去世,丈夫去世后其婆婆一直和媳妇住一起。丈夫去世不久,其婆婆生前立遗嘱将其名下一处房产给予媳妇,今婆婆已过世,问此遗嘱是否生效(备注:其婆婆另有其他子女5人,在继承遗嘱时是否需要这5个子女签字生效)
我们家的情况比较复杂。 我妈妈和前夫离异后和我爸爸结婚生了我(儿子)。 她和前夫育有两个女儿。当初她和前夫离异的时候,大姐判给妈妈,由我妈妈和我爸爸共同抚养,二姐的抚养权判给前夫。二姐一直到最近几年才开始和我们家联系。 现在我妈和我爸住的房子,是他们夫妻婚后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妈的名字。妈妈想她在
我奶奶的楼房是村里拆迁时分的,爷爷去世的早,这套房产是留给小儿子的,可是小儿子在去年去世了,还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现在我奶奶要把房子给大儿子家的孙子,如果她立遗嘱把房产公正给他孙子,而没征求二儿子的意见,这样做合法吗?二儿子每年都给赡养费,老人这样做,二儿子该如何维权?
父婚前三个子女,母婚前1个子女,婚后育有3个子女(2女,1男),父突然去世,父母婚后的儿子与14年前去世,母亲与儿媳(婚后)、孙女在一起生活。母亲想把自己名下的份额留给孙女,问:可以公证吗?孙女如何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奶奶的房产?
我父亲有一儿一女,有两套有争议的房产,一套是拆迁(房子估价大概9万,儿子出资16万)买下此套房子,当时女儿因为没钱放弃房子。;另外一套是父亲自住的一套,产权是父亲一人的。现父亲还在世女儿提出要和弟弟分房产,女儿要父亲先自住的一套全部和拆迁房属于父亲的一部分。咨询儿子应该怎样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补
房产交易中心说办理继承的房产要公证,能咨询下这个合法吗?都需要一些什么材料,怎么办理呢?
房产交易中心说办理继承的房产要公证,能咨询下这个合法吗?都需要一些什么材料,怎么办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