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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复杂的再婚家庭子女房产继承问题

复杂的再婚家庭子女房产继承问题 我们家的情况比较复杂。
我妈妈和前夫离异后和我爸爸结婚生了我(儿子)。
她和前夫育有两个女儿。当初她和前夫离异的时候,大姐判给妈妈,由我妈妈和我爸爸共同抚养,二姐的抚养权判给前夫。二姐一直到最近几年才开始和我们家联系。
现在我妈和我爸住的房子,是他们夫妻婚后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妈的名字。妈妈想她在世的时候房产证上先不加名字,等我给她养老,待她百年之后房子归我继承,请问该如何操作?
她和我爸爸去房产局咨询了下,有人建议做公证。但是我自己网上看了下,众说纷纭,有的人说,就算做了继承权或者遗产公证,到时其他继承人如果不做放弃自己继承权的公证,就算做了也是没用的。

目前我父母都在世,我对遗产分配的理解是:如果不做公证,我可以继承我父亲作为共同财产部分的1/2,剩下属于母亲部分的1/2房产价值,由我和大姐共同继承,所以我可以继承房产75%的产权。
请律师老师帮忙看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还有,像我们家这种情况,该怎么操作比较经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ealje……(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6-24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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