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一个销售经营药品的个体户,由于母亲的长期病痛我就进了点将近两周的针剂(一次性无菌注射器,一次性袋式输液器,还有250ML注射液|)由于没有用完就放在药店里,时间长了就搞忘销毁了,那天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他们给找出来了。他们说了:被他们抓了就等待处罚。事隔两天我就主动给该局写
我是内江威远一个体户,近日我去市运管局参加道路运输证年审时,一工作人员说我的运输证超期13天要交罚款1000元,请问运管的罚款是否合理
工班长因班组员工迟到、作业的时候没有安公司安全规定作业进行罚款是否合理?可否拒绝交这个罚款?
1、工班长因班组员工迟到罚款50元。 2、公司新来的员工作业时没有按公司安全规定作业,工班长罚款200元,新员工不愿交这个钱后,威胁新员工(该员工还在试用期)你不交个钱就在你的试用结果上填“不合格”让你走人。 罚款的钱作为班费集体出去活动使用,工班长的这个罚款规定班组员工都不同意,都很反感!也给他
我当时没到龄就跟我老婆生了孩子,现在想给孩子入户口,需要去居委会开证明,但是他们说需要罚款8000块,这个在汕头算合理吗?他们拿什么做依据来开的罚款?我应该怎么做?
我是一名促销员,但属于公司,并非商场员工,其他公司促销员未经我允许将未付钱商品{价值不足9元}偷放进我的手提袋,出场时被商场认定是我拿的,现在商场没有证据是我所拿的情况下,不追究另一名促销员的责任,反而以我出卖场时未检查携带物品的名头,要求我交罚款300,这是否合理?我是否有权要求索赔?
我(女)已经21周岁多了,准备去领证结婚,可是单位要求不可以早婚,单位里认为23周岁之前的都是早婚,早婚要罚款, 根据我国法律:请问律师,那我这样子的算是早婚吗?罚款合理吗? 这事情真的很困扰,求权威人士来帮助解答, 我都已经满了法定结婚年龄了。
经查2013年修订的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标法》第14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但法律颁布到执行以来,本地工商相关部门并未对涉及驰名商标的个体户做新法宣贯和相关文件通知或媒体报广宣传,前几天自称本地工商稽查部门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