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山西人。94年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与丈夫和公婆共居一院落,98年后因女上学回到娘家村,原和公婆共居的窑洞闲出后公婆使用。2011年征用农地拆迁,因房屋院落是早年在外工作的公公分两次购买他人,只有产权证,登记名是公公的,没有土地使用证。我婆婆和我丈夫是土地及村集体人员,户籍长期在村,但按产权所属政府把房屋院落补赏给予我公公,我公公就招回早已出嫁和接了公公班及在城市有工作有住房的几个子女平分,搞的我丈夫和我什么都没有,我公公却让我丈夫借住我靠我娘家给我和我女儿修下的房住并让我丈夫在外长期打短工,农村的地也家里没给分,现在也同时征了,补赏都公公拿着,说要给全体子女平分,我不同意,我公公婆婆就撵出我门,我丈夫无奈便提出与我离婚,严重影响到我女儿高考生学,我该怎么办?
当年分家的时候,爷爷奶奶两位老人挂靠在我父母家,现在拆迁的时候,按照政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和妻子已经我们的子女总共7个人可以拿到200个平方,5个人的话只有160个平方,现在叔叔伯伯说爷爷奶奶两老的40个平方应该拿出来给大家分,请问这个说法合理吗?能否详细说明原因。 补充一下,当初这个房子是我父母出钱
我于2013年7月与前夫协议离婚,婚姻期间育有一子归男方。但儿子户口落在我农村家,现农村家因城市开发需拆迁,前夫家不将娃娃户口迁走,目的就是想分拆迁房和补偿款。现在诉求想让娃儿户口立即迁走,请问是否可行,请大侠指点!!!
某女前夫去世后留下一子不到一岁,后改嫁并又生育一子,前夫之子没带去,一直寄在娘家抚养,第二任丈夫及某女一直未对这孩子任何的抚养费,现在前夫之子20多岁了,想要结婚却没有房子,于是让某女及继父出让一层他们家的房子给他做新房(此房子有一半的资金都是娘家兄弟出资盖的),或者让某女工资的3分一给前夫小孩,第二
我从小就记养在我姑家,我姑家还有我家,她也是记养的,在我小的时候,我姑父重病瘫痪,经济全靠我姑。但是我姐已经结婚家嫁出去,就在两年前,因为土地征收,家里就有了30多万吧!因为我吸毒,搞得精神恍惚住过20天精神科。之后回来被家里赶了出来,天地剩余2亩多。请问我是否有权因分得多少 我因某种原因被赶出来,主要是
我从小就记养在我姑家,我姑家还有我家,她也是记养的,在我小的时候,我姑父重病瘫痪,经济全靠我姑。但是我姐已经结婚家嫁出去,就在两年前,因为土地征收,家里就有了30多万吧!因为我吸毒,搞得精神恍惚住过20天精神科。之后回来被家里赶了出来,天地剩余2亩多。请问我是否有权因分得多少 我因某种原因被赶出来,主要是
最早开始银行分给爷爷3间公租房,后来爷爷去世承租人变更为奶奶,后由于某种原因承租人变更为我父亲,前几年我父亲去世先承租人变成我本人,该承租的公租房的户口只有我和我母亲。我奶奶有一个女儿和5个儿子(包括去世的我的父亲),之前都居住过此公租房,都先后搬出此公租房。现在奶奶住在养老院,有一间公租房空了,现我
我是2006年征收的到现在还没有补给我安置房,现有一栋新房他乱分房有房子的又分了,卖了的也分了,而没房子住的他没分,在外面流浪了十年载,请问这个问题找谁?去要了几次都是踢皮球。
我是2006年征收的到现在还没有补给我安置房,现有一栋新房他乱分房有房子的又分了,卖了的也分了,而没房子住的他没分,在外面流浪了十年载,请问这个问题找谁?去要了几次都是踢皮球。
拆迁过程中兄弟四人协议将母亲的合法面积给老大享受四代同堂的优惠政策,协议中明确了母亲的住房由老大解决,但老大在协议中“拆迁后负责母亲的生活起居”一段中单方面增加了“拆迁(拿房)后负责母亲的生活起居”。问该协议是否能作为拆迁公司同意老大享受四代同堂的依据。该协议是否有效? 如该协议单方面修改后属无效协议
因父亲丧葬费补助费导致兄弟纠纷,曾签订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于协议人父亲退休补助丧葬费协议,经双方一致意见协议如, 1,补助费由双方平均分配,2领取补助费必须双方到场,3经双方商定后以后没有纠葛. 但事实与情况不符 领取补助费事 我方没到 对方没通知 现在情况就是对方不承认曾有领到过多少钱,而且拒付属于我方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