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夫妻,其丈夫10多年前去世,丈夫去世后其婆婆一直和媳妇住一起。丈夫去世不久,其婆婆生前立遗嘱将其名下一处房产给予媳妇,今婆婆已过世,问此遗嘱是否生效(备注:其婆婆另有其他子女5人,在继承遗嘱时是否需要这5个子女签字生效)
一、我与丈夫于2003年贷款购入一商品房,签约当时尚未结婚,房产证上就我俩夫妻的名字,且公婆对此房屋未支付过分文。2004年我才与丈夫结婚。 二、丈夫去年意外离世,未立遗嘱。 三、丈夫离世后欠下50多万债务,全部由我一人负责归还,现已还了40万;为此,公婆公证放弃了除房屋以外的所有财产,以便我有能力偿还债务。
父母均已去世,原有两个儿子,但大儿子及妻子也已去世,留有一女;二儿子健在,生有一子。房子产权是去世的父亲的(房款当时大部分由二儿子负担),但未留任何遗嘱。问房产如何继承?大儿子的女儿可以代父母继承吗?谢谢各位老师了。
一对老人,两子两女,想将自己一套房子价值20万,留给自己的小儿子,老头半糊涂状态,老太太清醒,户主是老头,过户签字俩女儿不同意,大儿子跟双方老人同意!请问法律上有什么好办法能将房产留给小儿子?
我有个二叔,没有子女,也没有结婚,身体不好,他是我父亲的二弟,父亲还有个三弟,另外还有三个妹妹,他们都各自成家。有一个奶奶还健在。现在二叔身体不好住院了,是我父亲在出钱看病,二叔有一栋三层的楼房,他让立份遗嘱,说让父亲照看他,以后这房子就给父亲,请问律师这遗嘱应该怎样写,还有,遗嘱在二叔活着的时候,
父母先后去世,留有遗嘱,遗嘱经过公证,父母育有3个儿子1个女儿,遗嘱明确说明房子给 老三(儿子),现在 老二(儿子)不配合过户,老三(儿子)将 老二(儿子)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老三所有,并给与判决书,但是房产部门仍然不给过户,说需要法院出具什么单据,法院因老二不签字为由,不给开单据,现在老二已经
8年前,我母亲病逝的时候有口头遗嘱,家中的一处房产归我,这处房产的房产证的名字是我母亲的。四年前,这处房产拆迁,父亲预备把这拆迁后的房子的房产证上登记他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口头遗嘱还有效吗?如果拆迁后的房产证上登记他的名字,会影响到我继承这处房产吗?若是日后我父亲指定拆迁后的房产给其他继承人,
老人子女7个ABCDEFG,福利分房一套,走时没留下遗嘱,房改时G与CD商量掏了两万多块买下,其他子女不知,E是残疾人无配偶,一直居住在老人留下的房子里,因遮挡阳光问题E得到部分赔偿,请问赔偿属于居住在房子的E还是买房子的G?现拆迁分得两套住房,请问除G外其他六个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您好:我是一位母亲,在孩子两岁时,孩子的父亲出车祸去世了。当时村里给了四位房基地,分别是孩子的大伯,三叔和孩子的爸爸,最后一处是孩子的爷爷的老年房。由于孩子小,我那时也年轻,孩子的爸爸去世时所有一切都是孩子大伯给办理的。后来我改嫁,孩子我也带着的,现在孩子十八周岁了要上大学了。而那时的宅基地还在那里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两套房,老人有五个子女,三个已去世并都有儿女,在世的是一闺女一儿子。老人活着时候做过遗嘱公正,有录音和录像,将两套房留给儿女各一套,公证时闺女和儿子在场,其他去世的三个儿女的孩子都不在,想咨询这公证有效吗?如果无效这两套房是怎么分配的。 那三个去世的儿女的孩子公证是不在场,也有效
济南历城区有一套单位的公房,原父亲为承租人(父母都已去世,我的户口在那里)。后我为此房的承租人。 承租房拆迁,分配的一套两居室,是否该由我继承 三个儿女名下都有房,并且家里没有一个人的户口在这套公房名下,如果这样,她们还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和继承吗? 或者什么情况下,有人可以继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