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所在小区多年供热不够18度,给供热站打电话、不接。找人查看原因、不来。更别说来检测温度啦(该供热站存在以下问题:一、没有安装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二、超负荷运行)。所以每年交百分之六十供热费,现在以停止供热,请问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望律师们给予帮助,谢谢。
为什么没人回答呀!!!
我2005年购房后每年按时交纳供热费 供热站提出1998年房主曾经欠费,如不补交,今年停止供暖。这样的要求合法吗?应该如何解决?
我想请教一下,我08/09年度取暖季前多次与供暖公司联系,关掉分户取暖阀门,相应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但联系时回应没接到通知,就要交全额,怎样联系,就是回复“不知道,上级没通知,就要交全额”,09/10年度,供暖公司在未通知我的前提下,关掉我房子的分户阀门,停止供暖,现还催要我上述两个取暖年度的全额费用,合理吗
国家规定10月25日供暖,取暖费于10月10前已经全额交完,可是现在是2010年10月26日,供热公司声称新到的锅炉要11月末才能运行,这段时间不退款,不承担责任,这是否违法?作为受害人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们林业局下发文件,对居民晓区收取物业管理费,0.26元/月。平方米,并且物业公司属于林业局所属基层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也不具备资质,还没有收费许可证,我们小区住户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您好,我去公司面试,公司以要办健康证为由收取150元,我现在不想做了,可以要回吗?因为经很多人的核对,是一家骗子公司,明天需交300元的服装费。
楼上用户与供热公司没有供热协议私自将自家暖气片卸掉,供热公司在试压时未能将楼上用户阀门关掉造成楼上进水。楼下用户漏水严中请问找谁来赔偿
我们买房子办贷款没有通过中介,直接去银行办理的,现在要放款的时候,银行向我们收取评估费以外,还收取了服务费,我觉得这个费用不是我们应该承担的,请问这个费用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