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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供热站停止供暖、收取陈欠供热费合法吗?

“安居”供热站停止供暖、收取陈欠供热费合法吗? 因所在小区多年供热不够18度,给供热站打电话、不接。找人查看原因、不来。更别说来检测温度啦(该供热站存在以下问题:一、没有安装热计量和温度调控装置二、超负荷运行)。所以每年交百分之六十供热费,现在以停止供热,请问这种行为合不合法?我怎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望律师们给予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jz898……(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0-11-17 21: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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