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视同其退出现役后初次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
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视同其退出现役后初次就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计发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依据。
我是1992年12月从天津宁河县入伍的军人(四级士官),2008年12月按照复员(不是转业)的方式回到天津,军龄17年。2009年2月我的户口投妻迁到辽宁葫芦岛市,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理,天津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承认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这一规定?我现在是不是相当于已经缴纳了17年的养老保险了?如果是,我的保险
我是1992年12月从天津宁河县入伍的军人(四级士官),2008年12月按照复员(不是转业)的方式回到天津,军龄17年。2009年2月我的户口投妻迁到辽宁葫芦岛市,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养老保险应该怎么办理,天津社保经办机构是否承认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这一规定?我现在是不是相当于已经缴纳了17年的养老保险了?如果是,我的保险
转业军人(十几年军龄)在企业刚好工作3年,企业面临裁员或破产他们应该如何来维权??
1、 有十几年军龄的转业军人安置在某企业刚好三年,前三年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第三次签合同时说下次就签长期合同了。可现在到时候却叫暂时只签两年(注:企业现在资产不稳定,一个是面临破产,二则是搬迁则设计到会裁员)。若是不签则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合理吗?? 2、若是签了,到时企业裁员,是按短期合同赔偿还是加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10年,从2003年到2012年,在2010年的时候因个人要考试复习,主动辞职,办理了辞职手续。三个月后考试完成,又回到这家公司工作,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还在合同期限内,想问的是:公司要给我经济补偿,这个工作年限是从2003年开始算,还是从第二次入职的2010年开始算起,因为新的劳动合同法上并没有写
判刑前的工龄、军龄能否与重新参加工作后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为退休工龄
我57年参加工作,59年入伍,82年转业,85年判5年有期,89年释放,90年在街道重新参加工作,交纳社保、医保,99年年满60岁在大宁街道联社退休,只算从新参加工作的9年工龄,请问:判刑前的28年工龄能否合并计算为退休工龄?
被开除的事业单位人员自己交社保,退休后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吗?
1997年被开除的事业单位人员自己交社保,退休后可以合并计算“视同缴费年限"吗?
原先在A公司工作,后离职到B公司工作,几年后B公司又被A公司收购,与A成为同一集团下的关联公司, 后因公司战略整和,B与A合并,所有留任人员转入A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原先在A公司的工龄是否有效? 若有效希望得到详细的解说? 司法解释(四)中的第五条的(五)其他合理情形--是什么样的情况? B企业是A企业原股东之一股份被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