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我工资,并让我在家待岗,又不给生活费,两个月后又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同意,便向仲裁委申请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生活费,仲裁委裁决支持我70%工资,并裁决是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便想解除合同后得到的补偿会多一些(我在此公司工作近三年),就想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司支持剩下30%的工资并提出解除合同的补偿 1,我能在向法院起诉时将解除合同的补偿要求增加到在起诉书中吗(申请劳动仲裁时没由此条)? 2,我担心法院会以没经仲裁为由而驳回我的新增加的请求 拜托各位在百忙中给与及时回复,谢谢 我的电话是13752217302,QQ:951554277
我在一家新开的公司上班。7月29日入职。上班有三个多月了。现在公司因老板有亲戚来做我这个职位,就要开掉我。我是10月份转正了,公司也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公司的注册地我工厂不是在同一个镇。公司说转正后买社保也没有买,就两个老板自己买了。现在公司要开掉我,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权利,我要怎么做?公司是深圳龙岗坪地
我上班时伤着了,住院的钱单位出的,但治疗单据以报销为由收上去了。我出院后单位不让我上班了。说我解除合同。 我可以要哪些补偿或者赔偿? 谢谢 急!!!!!!!!!!!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服装店打工,去里面工作了一个半月,然后要求签书面合同,而且时间是半年,所以我没有签,但是发工资的时候才发了1个月的,而且还扣了很多,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成果呢?
去年11月份来公司上班时签订了保密协议,协议提出离职之后两年内不得在有直接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并没有规定补偿金,请问这份协议合法吗?另外,刚入职时合同上只写明了试用期日期,转入正式时的合同并没有再签,请问,如果我去劳动部门仲裁,公司私自在合同上写上正式合同日期我该怎么办? 谢谢
企业非法无理解除劳动关系,经劳动仲裁、一审、终审法院判决即:1、恢复劳动关系。2、补发停发的工资及福利待遇。3、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不理不睬。现已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令发了还是不理不睬。央企真的大于法律吗? (四年多时间了)
我是1971年参加工作,1986年因身体有病不能上班,当时把医院开的“须休养治疗”证明和请假材料交给了负责我考勤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没有与我联系,我病好后回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因我无故矿工单方面给予我销册除名处分,请问1、公司是不是应该给予我经济补偿。2、我有17年的工龄,是不是应该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险和养
离职前公司里的办公电脑屏幕闪,离职时公司里的人也书面检定了原因,是工作中正常使用损害,离职后,在下月工资中扣了一千元,作办电脑损害赔尝,公司的这种做法对吗?我能通过什么办法找回这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