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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拖欠我工资,并让我在家待岗,又不给生活费,两个月后又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同意,便向仲裁委申请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生活费,仲裁委裁决支持我70%工资,并裁决是对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我便想解除合同后得到的补偿会多一些(我在此公司工作近三年),就想向法院申请要求公司支持剩下30%的工资并提出解除合同的补偿
1,我能在向法院起诉时将解除合同的补偿要求增加到在起诉书中吗(申请劳动仲裁时没由此条)?
2,我担心法院会以没经仲裁为由而驳回我的新增加的请求
拜托各位在百忙中给与及时回复,谢谢

我的电话是13752217302,QQ:951554277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b726(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0-11-1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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