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非法将村民的山地承包给他人,未经村民同意,村民该如何维权?
请问:关于村官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把村民分田到户的山地承包给他人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作什么行为?村民应该如何维权?村委要求村民从他们指定的补偿方案做选择,补偿方案根本不合理,算下来一个人才几百元,这些钱进了谁的口袋,村民应该怎么办?
修建大量永久性建筑以及附属设施,﹝ 每栋房宽约12米,长120米﹞,大池一个﹝长∕宽∕深为15∕10∕3米,还有六亩地未挖﹞,水塔﹑水井﹑ 围墙。
我是一个房主,租客交租是一段时间交一次。我把中国银行的卡给他汇钱交租。可是他不知哪里的信息,好像银行里有人,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帮我帮了一本存折.但租金已存到里面.我想问,租客这行为是否违法?应追究什么责任?银行有没有责任呢?? 私自帮我办了一本工商的存折
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但是另有几户村民正在林地种植,签合同村民如何主张权利?
合同内容如下: 甲方为村委会,乙方为张某,将以下用材林树木卖给乙方,条款如下: (1)树带位置:村四屯房东,南距四屯房宅5米,西到松树地边,东至道边,北到地头; (2)树木及林地作价A.1000棵×20.00元=20000.00元;B.地作价:10000.00元; (3)自2008年8月17日,树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村负责提供树带林权证
2009年1月份,我户在村中自有宅基地报建房,并合法领有《土地使用证》及《准建证》。从3月份动工伊始到现时,村民一直以我将土地转让给他人为由,阻止建房。事实上,我户没有将报建的土地转让他人,政府部门多方调查核实。村民一直找不到土地转让的依据,无理阻挠建房。请问:我户该如何进行维权?从开始嫌疑我户转让土地,
我的三分八厘承包地在柴某的二块承包地中间被围着。承包当年因长着杏树无法下种,次年因树影响他人桩稼被强迫砍伐。之后我打算先种些苜蓿草把地改良一下再种,谁知柴某却把经他家地梗通过的水沟又挖了。不愿惹事的我只好忍气吞声多年,二零一零年四月中旬柴某把他家地里的土卖给某公司取土,令我无法理解的是他把我的地也卖
我的三分八厘承包地被柴某的二块承包地围在中间。承包后因长着杏树不能下种,后来因树影响他人庄稼被迫砍伐了。之后,我打算先种苜蓿把地改良一下。不料,柴某人把通过他家地埂的水沟挖了,我的地就无法浇水了。我多次找他质询无果!2010年4月中旬,柴某将他的承包地里的土卖给某公司,并且连同我的土地也被挖走。我一个70
村民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宅基地,被其他村民非法占用,他人也在该地上下基脚,请问这是什么性质的纠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本是我家已耕种30多年自留地,县被村长等人,在不知名情况下变卖,大约0.8亩,涉嫌金额2万。该如何维权,详细点。
我们的工作内容是看护无人看守道口, 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是“绥化铁路工务段” 。我们的职名是线路工(监护道口工)。 按照这个职名 ,我们有相应的岗位工资(117元) 。最近单位让我们从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过程中有领导劝签 代签等情况,还有一少部分人至今未签。新合同甲方变更成了“哈尔滨铁路局道口监护和护路巡防
我的前夫今年3月去世,仅有一次婚姻,一个儿子,未留下遗嘱,法定继承人为母亲和儿子。但前夫的姐姐根据前夫生前的遗愿在其去世后擅自赠送给前夫的小保姆30多万元现金,有收据和手印为证,还有身份证号码。请问继承人之一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回呢?被起诉人应该是保姆还是前夫的姐姐?目前遗产尚未分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