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原因停产(公司按缺勤处理了),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已申请仲裁裁决。我2月份的工资都没有支付给我,在这情况下,1,我可以和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吗?会对我今后的经济补偿金不利吗?2,有何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各为律师指点。谢谢大家 姜律师你好 公司在事前有个通知书,要我们签字,内容就是停产按缺勤
工伤七级,未治愈,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有什么法律条款可以指导我提出赔偿的?除了工伤那38个月外.
我工伤前公司多加了份工作,工资加了几百。可是因遇工伤,工伤期间公司又招了个人负责前面给我加的那份工作,我工伤期满公司就把以前付给我工作说好的工资给扣了,这种情况不合法吧,那我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补偿金和赔偿金吗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况 1-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宾阳县黎塘镇仁爱路20号第一层第1间、
当天加班超过三小时单位算违法吗?如果因为此原因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公司有时需要我们加班,超过三小时那种,加班费也照《劳法》相关规定支付了。本人不愿意加班,但是手里工作没人接手,不做完会造成单位经济损失,所以在单位未强迫的情况下产生加班超过三小时。这种情况下是否能以超过《劳法》规定的加班时间为依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金?
公司要求强制性对怀孕妇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怀孕妇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公司现在希望给予一点补偿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女方主张接受公司的补偿,是否可以视同为双方通过协商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补偿也就只有违约的几个月的工资,并不能得到三期为止的劳动工资和社保?是这样子吗?我怕自己被陷进公司的圈套里面去,所以一直坚持要履行劳动合同。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