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8月对XX区地税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就该局发出的<契税核定通知书>中所引用的北京市地税局一份政策法规.提出申请其内容.文号.有效期. 该地税局8月30答复.该文件要求本人去北京地税局查询.(不服决定可3个月内提起诉讼)。本人不服从XX区地税的的答复.准备于11月30日以前.对该局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该局公开其引用的北京地税局文件内容.文号.有效期.特请有行政诉讼经验的律师协助完成诉讼。
政府在网站及报纸上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无需举证?
政府在网站及报纸上公开的信息是否属众所周知的事实,在民事诉讼中是否无需举证?
A甲、乙为邻居,甲向当地规划部门申请建房,获得许可,但乙认为甲建房之后将影响其房屋的采光权,乙欲起诉 B某县公安局认定张某殴打孙某致轻微伤,决定对张某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定孙某辨认错误,不是张某而是钱某殴打了孙某,撤销了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钱某欲
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违法 侵权 行政机构与法院相互推脱已经八年多,是比赵作海还冤 已经使本人两次患精神分裂症现在再次起诉 肯定还是驳回 很想请一位能仗义执言的大律师代理。有风险官司吗?我想打人权官司。
如何对受经单位职代会通过但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单位政策引起的经济损失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对受经单位职代会通过但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单位政策引起的经济损失提起行政诉讼?
我购一个商铺,是开发商违规将车库的房屋当作商铺买给业主;而房产局却按商铺作了备案登记,并且给开发商办的房屋总证也明确我所购房用途也是商铺。后因执法检查才认为开发商违规,我所购房不能办房产证。现我想一并起诉开发商和房产局,可以吗?
我是一名森林警察。2003年已开除公安队伍为由。没有任何手续开的是公安局工勤工资,,实际上我仍是警察。在网。。在册。在岗。工资表以警察的工资做。。两份表。开到手里却是工勤的工资。。工勤工资表一个月少开将近8百。。2010森林警察改为公务员。公安局党委胁迫我写分保证内容是。不要2003到现在的少开的工资。同意就给
政府房改办1985划一地给A,A1995年办到土地使用证,1996年B与A争继承权后,政府房改办又改划该地给B,叫B办理房产公证,但B一直未办,但A的证件一直未被作废,去年A有证转让该地给我,我已办清土地证过户变更手续。B起诉政府将该地错误登记给我,一审判B胜诉,并作废我的土地证。请教我作为第三人现该如何呢?
我是2000年通过考试,考上了辽宁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当时的文件是三年后考核合格再办理录用手续,但一直到2009年11月份,当地政府出台了一个考试实施细则(没有公章,也不是文件的形式),考上了40人,这40人是事业单位“顶岗待编”人员(实际我们当地事业单位已经超编4000多人),没考上的就回家。如果想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
怎么阻止原告代理律师把不存在争议的标的加入诉讼?并让其退还不当所得和多交的法院诉讼费?
律师把不存在争议的标的作为诉讼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多取得代理费用,损害其代理当事人的利益,数额巨大。另外因此也提高了案件诉讼费用,因本案尚在取证期,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人不能确定,因此他的不法行为可能侵害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作为被告的我该怎么样阻止此案中原告代理律师的行为呢?急盼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