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远远不足我们的现住房面积,还要我们另外交少者数万多者十几二十几万的所谓差价,才能住上二十几层或者三十余层的回迁安置房!
对于棚户区改造中的好房屋,具备楼房中的一切设施,是否应给予补偿?
我家是近几年新盖的房屋:铁皮顶盖、内外墙装修、塑钢铝合金门窗、室内有洗手间、上下水道、地暖等楼房具有的一切设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俱全,且我们奉公守法,每年都交纳土地税。我家所住的区域被列为“棚户区改造”,一平方米对一平方米换2层楼,其它楼层找差价。请问:1.我家算是棚户房吗?对于我家生活在棚户区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村里为了建设新农村,把房屋拆除,将宅基地整理成田,其补助标、标准不清楚,而且家里的田亩由政府收回并补助,而我家的田里种了大量苗木,不知道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其补助方案……
根据棚改政策我获得一套棚改房。因种种原因我私下和别人签下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没进行公证)。现在我又因种种原因不想卖了,并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不愿意。 我想问的是:该棚改房根据棚改政策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在合同买卖中有说明,并在签合同时给对方说明。)该合同具有法律性没得?如果不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