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块地,两亩,在第一次分地的时候是归我们家所有,第二次分地由于人口减少,只分了这块地的一半(一亩),但另一半没人要,就一直是我们自己种, 现在有工程占用该地,占地款已经给了大队,大队说我们只种了一亩,只给一亩的钱,另一亩的地钱大队不给农民,请问这样合理吗,我们有没有权利要回令一亩的地钱。这块地我们已经种了15年了。
2000年12月由我方修一条通往我厂及山上村子的简易公路,当时占用了一农民约一亩土地,一次性赔偿对方1000元钱(有协议),现对方提出当时我方出价低,现要求再赔他4000元,以后每年要给1000元租金。向叶老师请教: 一、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二、我方与对方的协议是否有效,对方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三、对有关这方有些什么
我是安徽省,宣城市,孙埠镇,大刘村,我家住在水阳边,现在在修河提,征用我的田,赔偿8000元一亩,请问社会各界人事,征用良田8000一亩,田被征去,失去田老百姓生活谁来保证,请各位指导,我的联系电话15212326463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修路占用农民的土地应该怎样赔偿,占用的树该如何赔偿,什么树多大的怎样赔偿
村上分地林荫递给的补偿被个人开发水坝占用没有赔钱他们有合同在村上承包的他是在06年开发合同书是07的我们找村里村里说他们有权承包啊那地是分地时给我们的补偿啊 怎么洗澡你在不是我们的了
诉人(原审被告)杨俊伟,男,汉族,1969年3月9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高延俊,郑州管城城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德祥,男,汉族,1966年11月23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高延俊,郑州管城城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铁成,男,汉族,1958年9月28日出生。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新郑
我是重庆市万盛区的一位农民,我们这儿的土地被占用,但具体的相关补偿我不是很明白,试想一下我们农民世代以土地为生,如今没了土地,而占用土地的单位却只给我们买十年的社保,剩下的由自己买,请问这个合理吗?我们以后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