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小镇上.
2009年我丈夫在家,把家里刚建的房子,卖了一层给了乙方.由于房屋刚建好,房产证还是老的房厂证.所以买卖房屋时,我丈夫和儿子跟乙方签定了一份合同:
(共21.5万元的房子.乙方先付1.5万元定金.再付17.5万元.由于没有房产证,要等房产证办好后,过户给乙方了.乙方才付清另外2.5万元.期限为五年.如果五年内没有办好房产证,过户给乙方.那么乙方就不再付2.5万元尾款.房产证由乙方自己去办.如果我丈夫违反此合约,将赔偿给乙方1.5万元的违约金).
当时签字的有我的丈夫和儿子.(我没在场)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5年后没办好房产证,我们不卖给乙方了.是不是反换给乙方19万元再加1.5万元的违约金就可以了.
谢谢专家指点法律知识.
如果卖方违约会有哪些后果呢!(怎样赔偿乙方)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____________ 号楼_______ 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 ,朝私________号_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使用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 日止。 问题:朝私________
您好,我跟买方签订了手写房屋买卖合同,因楼房还没盖好,收了定金预付款五万元,而那手写合同也修改涂画过,请问这个合同有效吗?还有签合同时我老婆不在场,也没她签名,她对里面条款不满意,她是否可以以她不同意卖此房屋而推翻此合同?是否我们退回房屋定金即可,而不被追究违约责任?谢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您好,想向你咨询一个问题,,麻烦您了。 我想在某盘买个二手毛坯房,但卖房的没有房产证,据说是开发商还没有办下来,我找中介,谈了一套房,卖房的要我先给30%的首付,如果我和他们签了购房合同,约定房产证下来后就过户,然后贷款给他其余房款,然后在公证处公证了。 请问:我的这个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
您好,我跟别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是期房(目前只有开发商的收据证明房屋属于我),合同一式两 份(买卖方各一份),我是卖方,合同规定买方向卖方支付首付房款19万,包括转让费2万,现在我不想卖了, 要违约。合同规定卖家违约要双倍返还买家定金,但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定金金额,请问如果买家经法律手段,
本人在原房东处购买了一套房子,买房的全款已经支付给房东,房产证和土地证正在办理中,之后因资金问题,本人把此房子进行了出售,在中介公司签合同时,甲方台头处把本人和原房东的名字一并写上了,但是在最后的甲方代表签字处只有我本人的签字,甲方签字处为空白,后面还有附加的条款是:一切做证事情等事项全权由本人处理
我在去年9月中旬跟我公司所在的母公司下的另一家子公司(三产公司),签定了购房合同,但是只是我单方面签过字,到现在仍然没有见到合同文本,贷款也没有开始扣除,合同另一方至今没有任何表示。关键是,我想把公积金提现的话,查过有关规定已经快到时限了。 我去年11月份打电话咨询,得到答复今年年初可以拿到合同,于是
我的朋友代我跟买房人及中介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房子带户口,因为我需要办完户口才能给买方过户,但因为开发商的关系,户口已经拖了半年了,还遥遥无期,买方多次催促,要打官司,但合同上没有规定过户时间,但也没说办完户口再过户的话,只写了:甲方(我)承诺五年内将户口迁出。请问:1、有没有法定过户时间的限制?
我于07年7月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当时约定房款分三次付清(签订合同时已付了一次),12月份时再付一次,08年6月份产权证办下后全部付清。后来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修好房屋,07年12月份时连房屋基础都没有动。现在开发商开始交房了,开发商讲07年12月份给我打电话,我拒接,导致了他没有收到钱,就无法买钢筋等材料
我和卖方通过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现在经协商我和卖方已签署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 规定了赔偿及解除与原买卖合同的一切法律关系。并于次日办理了网签注销手续。但是中介还不知道此事今天我发现这个卖方又和别的中介把房子卖了(比我们当初的价钱高)请问我还可以和第一家中介反悔 以我们没有和中介签订居间解除协议来起
主体合同大致内容是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买卖,但是没有写明房屋中的物品和房屋附带装修及装修相关物品的处理权,在居间方的指导下用白条写了部分物品的出卖情况,但是后来发现白条签字不完全(卖方的共有人为2个人但是只签了一个),而由居间方提供的主体房屋买卖合同上卖方共有人2个人又全部签署完全,买方和居间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