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是二级残疾,不能出门,我们修筑一间带活动场所的住房共她生存,第一次拆迁安置时不赔活动场所。只得重新修筑,第二次又是这样。当母亲的该怎么办?
安置房买卖,安置费究竟该归谁?买方私自决定不拿房,卖方决定不卖,是否要按照合同赔偿?
05年的时候,经介绍人介绍,将我家第二套安置房卖与买方,我妈是不识字的,我当时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可以说都不懂。因为我家是拿了两套安置房,合同上写在二期安置房安置时,若只能安置一套,首先安置我方,逾期未能安置的补贴过渡费归买方。(这点我方后来已经不计较,很多人说这个过渡费应该还是我方的)10年9月可以拿房
入职数月未签合同,怀孕后公司要求自动离职,是否合法?有何赔偿?
今年六月入职某企业,试用期一个月,但至今仍未签定劳动合同,之前该公司一直以未有时间为由未签,至十月份发现怀孕,公司以不适合工作为由让我自行离职,并说本来要签的合同是要写明在职一年内不得怀孕,请问,这种情况应该如何解决,我可得到什么的赔偿,?企业说合同内注明一年内不怀孕是否违法?
我想买一个村里的安置房,如果房主给我签个协议说明以后村里办房本必须办成我们的名字,以后如果拆迁了所赔偿款也应对我们,请问这样的协议能作公司证吗,或者我们怎么做才能保证这房子及以后的拆迁赔偿归我们所有,不再跟前房主有任何关系。(听说村里的安置房以后拆迁后的赔偿只对最初的房屋所有权人)
公司员工跟外国客户的合同很早以前就签了,那时的合同也就按那时的人民币汇率,由于生产交货都是最近的一段时间,故此中间的一段时间内汇率的变化使公司损失了一笔钱(汇率差钱),而本人是业务主管,也由于一时的疏忽没对合同严格把关,故此公司要我全额赔偿,公司有这样规定的,合法吗,该怎么赔偿合法合理?
我们是合法的产权人和被拆迁人,拆迁办却把补偿款及安置房给了假的买房人
我母亲于1958年在原籍用父亲的安家费买了一套宅基地房产,但由于我父亲当时转业后到了大西北工作,自己买了房子却没有享受上,房子就让我姥爷及舅舅等住着了。 1995年国家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二舅妈觉得是我妈用我爸的安家费买的这个房子,(以录音23号文件8分55秒—9分05秒二舅妈说房子是赵兰芳买的所以
合同期为两年,但上班只有半年。公司只给与一个月的赔偿,这样合法吗?
签订的是两年的合同,但是到半年就结束了该项活动,公司没有给予后期的说法,也没有进行所谓的工作推荐,什么通知都没有,结果该公司对我们赔偿了一个月的工资,加上本来属于我们的半个月工资,另外多算5天工资给我们,是否属于正常赔款? 该公司那时候说的是帮我们交金(小城镇),但是该公司把我的档案调去,帮我交的却
我们是澧县电影公司的职工,因多年亏损90%的职工被迫在家待岗,这次县政府将我公司唯一一块经营地盘拍卖给开发商,也不让公司参与此事项,而且已经做好了土地拍卖的前期工作。这种处置国有资产先不解决人员的安置是否合理合法?我们该如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的父亲与2003年在某公司上班,直至今年10月底人事通知你被辞退了,且公司不出示相关手续。想问:1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2:03年-08年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可以支付给个人的?3: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提前解除的话赔偿金怎么算?(合同期限2008年-2011年1月1日)4:签订合同只缴纳了3个月的社保是否合理?
因为我有交通事故没有开庭公司冻结的我的工资说为了抵押需赔偿?这个是否合法?如果我的工资还不够抵押赔偿
律师大人:我在今年的3份在铜陵给公司开车出了一次交通事故,把一名行人撞伤送进了医院,当时公司赔偿医药费5万多元,我是全责。几个月过去了,伤者出院了把保险公司和我们公司告上了法庭。可是我又因在公司工作中把公司自备车的油抽了2升卖出被总经理发现,现在我也被公司开除了,但公司把我九月份的工资和十月份工资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