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4月22日到一家公司上班,今年10月19日辞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我于7月开始被安排去杭州总公司参加培训(我们四川是代理公司)。当时老总告诉我这个培训是几万元的,就说要扣除我5000元培训费,等上满2年后退还于我,并和我签订了协议。但是这个协议他一直以新注册了个公司,公章还没有办下来为由,没有给我。后来我才知道这个培训费用他只支付了5000,也就是叫我自己承担。从7月开始,公司就每个月在我的工资内扣除1000元,知道我10月19日辞职的时候,已经扣除了3000元。11月我要求支付我工资的时候,公司以扣除培训费为由拒绝制度。我要回我和老总签订的培训协议,他就说弄丢了,找不到了,并且拒绝补签。财务也拒绝给我工资条。
我每天上班时间为9.5小时,节假日经常加班,每周休假1天。早已超过了国家法定上班时间。公司出来没有发过加班工资。
我于10月13日领取结婚证,按公司规章制度提前1周写申请书,老总也不批准。
我现在手上的证据有辞职申请书,婚嫁申请书,工资联络单。上面都有老总和经理的签字(原件)。
按照规定我于这个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当时需要去工商部门查该公司的档案,结果我根据他平时和客户签订合同上面的公章查询,没有登记。我又按照他现在和其他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的公司名字查询,还是没有。
这种情况的话,我应该怎么去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已经向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去调查的时候,他有营业执照,名称为:锦江区亿尚华服饰商行。那具体这个商行不是公司,劳动法有规定商行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吗?
保险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我该如何维权?
我是一家保险公司4级机构的内勤,于2009年4月底被这个4级机构领导招去做内勤工作,2009年11月份这个领导被市公司调走,新上任的领导就不用我了。在我正常工作期间,保险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我去问过市公司,他们说我是被原来4级机构的领导招来的,有什么问题应该去找原来招我去的那个领导
我跟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我在93年就在公司上班一直到2010年我提出辞职公司会给我什么样的补
我跟我们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我在93年就在公司上班一直到2010年我提出辞职公司会给我什么样的补偿,在这16年里公司的名称总变,在此之前有个别员工跟着老板干,在2003年到现在2010年一直是这个公司,名称没有变
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扣我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应该任何解决?
您好,我是2009年7月中旬进的私企公司,公司与我个人没有任何签订劳动合同及未购买任何福利,公司发工资都是以网银的方式发放工资给我,我是做金融投资理财的,公司发的工资都是以反佣金的形式发放的,我今年2月份的工资是3万多块钱,公司扣我2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扣了6000块钱,(以往工资超过2000块是一直没有出现扣个人所得
我是09年11月24号到现在单位上班的,单位没有及时给我签订劳动合同,10年1月才给我签合同。请问单
我是09年11月24号到现在单位上班的,单位没有及时给我签订劳动合同,10年1月才给我签合同。请问单位这样做违法吗?给我签的是一年的合同,合同期满单位应该赔偿我吗 哪部分单位应该双倍补偿啊 。具体什么时间的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今年3月11日来的,可是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买社保金,工资是以现金发放的,没有工资条,工作证也是厂里面自己做的。我想请问这样怎么来表示跟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
在公司工作了十几年,但公司一直都没有帮我买社保和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打算要告他,应怎么办?
我从1994年4月份开始就到公司工作,从一开始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就一直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和购买社保,一直到08年新劳动法出来,公司为了走法律漏洞,就解雇我,3个月后再聘用我,而新的合同为两年,就是说我到11年我就会失去工作,而现在我打算不做了,要告这家公司,我应该怎么办了,请热心人士为我解答,谢谢!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
我是一个工厂的炊事员,2010年4月2日进厂到现在10月9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讲好月薪1000元。都做了半年了。只拿了4个月工资,9日去领第5个月工资时却要扣生活费 。这在面试的时候没有说过,而且在这之前都没有通知过我。这该扣吗? 现在我想不做了,可以得到那些赔付? 前一个月厂里身体体检都是正常。现在得了病,
我和另外两名同事于2006年先后在市社保局一楼的招聘会上应聘到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一直未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会保险。在2008年初,单位为了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我们签订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12月31日的业务委托合同,当时有同事不愿签订委托合同就被单位辞退了。同年7月单位变更成了现在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