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系列原因,终止与某经销商合作,在通知经销商终止合同时,所发函件用的是销售专用章,请问在民事诉讼中,该函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我单位以前碰到被人偷改了工地技术专用章,打官司输掉的事情,我想是不是可以在技术专用章后面注明下(他用无效)来明确技术专用章只针对技术资料文件有效,而对于合同和欠款无效呢?
比如说国土资源局,有国土资源局章、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章、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章、国土资源局用地审批专用章等,这些里面哪些具有对外的法律效力。
我买了个假户籍专用章,但是没有使用,被查出来了,请问我会被怎么处理>?
我买了个假户籍专用章,由于办假证的人被抓,于是我也被公安讯问,我的假怔没有使用,被查出来了,请问我会被怎么处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00-0202)通用条款中提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如果专用条款未提及的,是否视为不执行通用条款对应的?
发包人和承包人会议协商,会议中承包人以书面形式且盖项目经理部专用章。书面内容是:向发包人承诺交楼的期限,若逾期交楼的,则同意每天交10000元罚金给予发包人。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