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村某人持刀杀致人脑震荡为神经损伤,现住五华县人民医院中神志不清“而昏迷失觉22小时多为重伤”。 二、行凶者持刀杀致李剑锋头顶头皮破裂手术连线累长14cm为轻伤(有医院病案记录) 三、五华县水寨公安派出所所长从2014年3月15日至今止已超过70多天时间,不于刑事立案,且还做假材料指行凶者不能收监而致他仍然逍遥法外,用权抗法,致我已用去医疗费2万多元,现仍在医院治疗未愈,而行凶者分为不付我治疗费,以上所长的行为执法违法,致我无法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被害人,经查阅大连市西岗公安分局民乐派出所对董玲玲的案卷笔录,提出几点异议
1 民乐派出所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董玲玲为什么冒充张宇身份作案,利用尹新南假名变造谎言伪装恋爱,掩盖真实目的进行追问。我控告的是董玲玲身份为230902198606130928号,并不是张宇身份为230921198606030221号,而为什么在两次讯问笔录都是询问的张宇?连差距这么大的基本常识办案人都没有搞清,看来这个张宇只不过是个替罪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谢绿,新县吴陈河街道人,我妻子龚秀华,系残疾人,我父亲年老体弱,因我出车祸殴气而死亡,我儿子谢其昌,系年幼就读,我女儿谢其新因家庭困难辍学在外务工。 现我怀着愤怒的心情,特向领导反映新县公安局吴陈河派出副所长王斌,其不但不化解矛盾,反而还将矛盾搞激化,故而行凶打人、
7月29日凌晨3点,社会闲杂人酒后到我家出租房找人,喧哗声音过大,本人出去制止时遭殴打致轻伤(通过法医鉴定),向派出所报案并提供了很多非常有利的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电话和照片以及家庭住址),但截止到现在都没有抓到人,我了解到如果是轻伤就不属于社会治安案件,要移交到公安局以刑事案件来立案处理,我现在应该
11月份我的项链给人偷了.我知道是谁进了我的房间,我把问题都给派出所所长说了.他也派人来看了现场.事情过了3个星期了派出所还没有回应,派出所也没有人来问犯罪嫌疑人.我就打110问可以给我换个派出所来管这件事.他们说不可以能.我该怎么办. 我是湖北省十堰市陨县青山廖池.派出所是不是不把老百姓的事当会事.
请问律师:我起诉“公安分局”行政机关为【不作为】案“被告”是否适格?街道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分局派出机构
全国站律师您好! 案情是:我是某医疗机构63岁法人,于2012年2月28日上午有礼貌的找卫生局长讲理,无辜被局长殴打,经两级医院医生诊断【左手拇指软组织损伤、掌指关节囊损伤、功能受限】 次日上午我向街道公安派出所报案,所长与打人领导是同乡,拖延22天才给目击证人、打人领导作询问笔录!拖延30天才口头告
与邻居发生道路问题,我方前去讲理,他方出来就打,先拿铁撬,我方夺过铁撬,后拿了一把菜刀,导致我方胳膊骨折,脖子下面逢了四针,骨折的地方打了七根钢钉一个铜板,为什么派出所不当时拘留,我方还在住院,说要等出院后才做法医鉴定! 律师您们好!我想问一下关于道路问题,他方始终不让过他方门口经过,这是不是他方侵
派出所已经介入,可是派出所所长是人家亲戚。派出所说我朋友打他的已经构成轻伤是刑事案
派出所已经介入,可是派出所所长是人家亲戚。派出所说我朋友打他的已经构成轻伤是刑事案,只能先处理他们的伤,他们和我要5万元,我去那给他弄钱啊。他们家县里也有人。当时派出所也拍了我被打的照片还有把我衣服也撕扯了也录了口供。可派出所定了轻伤就不管事情得起因和过程了、只看结尾。事情的起因是我骑的摩托他开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