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你一下,我在市区里收购了一家网吧,签下了收购合同,但是网吧证的法人代表还没过户到我名下,因为网吧明面上是不允许转让的。那么在以后如果原来的老板拿着网吧证来找茬,说网吧还是他的 这份收购合同和那本证件,哪个具有真正的效力?
居间协议:此次交易的税费及中介公司佣金由乙方承担. 正式合同:乙方确认:本合同所列之房价款不包含乙方应付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配图费,贷款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居间服务费等费用. 这两个说法究竟哪个为准.如果正式合同为准那么乙方就不应承担营业税和所得税.如果居间协议为准那么乙方就应承
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两个都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但是补充协议说如果《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有约定不一致的,均以补充协议为准。 问一下,违约责任是不是按补充协议的约定?
居间第五条写明居间合同效力优于甲、乙双方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用所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如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居间合同为准。居间合同交房日期是乙方取得产证后三日内,买卖合同上是6月31号前,现在房产证已取得,贷款已放至卖方账户,卖方仍赖着不走,原因是没到买卖合同上约定的日期。请问交房时间
买卖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两个都有提到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但是有约定不一致的地方,请问最终赔偿的是以补充协议为准还是两处综合为准?
我买的是碧桂园南京城市花园的房子,全款付钱签合同钱销售人员带我们看沙盘和样板房都说我们的房子交付了就是这样的,但是二年后我们拿到房子一看是因为开发商在突出一楼门头的效果就加的欧式柱子到二楼然后二楼的阳台被取消了,整个房子的光线也没有了。这样的房子和三楼有阳台的光线很好的都是正常价格卖给我的。而且我是
我于5月29日与中介,卖房方签订一份一式三份的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并交给卖方两万元定金,现在卖房反悔不愿卖房,我应该怎么办?因为卖方(男)称房屋为岳父为其女在婚前购得,但据我所知,该房贷款目前尚未还清。卖方称他签署合同无效,所以拒绝任何补偿。合同上已注明“本人出售此房已征得房产所有权人同意,
你好,我与卖家在中介签定2手房买卖合同,只有中介公司的盖章,和我们双方的签名及手印
你好,我与卖家在中介签定2手房买卖合同,只有中介公司的盖章,和我们双方的签名及手印。合同里约定过户后给首付,可是现在卖家提出要求签贷款写收条后就给首付再过户,我是买家觉得不安全,不同意!可是卖家执意要按他说的办,还说合同无效!我想请问我们的合同是否有效,他现在拖着不配合,我该怎么办,已给2万,1万房东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与长期合作的供应商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对一些通用的合同条款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些多我方有利的付款支付条款。现在这份战略合作协议过期了,那它对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还有约束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