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农民,我们村有一块开荒地,属于村集体土地,以前一直是本村人免费开荒的形势种粮食,后来我们一年五千块钱租了下来(约五亩),一直用于农业生产,现有一个温室,一百多株桃树,桃树都在结果期,合同是十年,现在马上要到期了。我们村支书的弟弟一年前委托人找我们谈了几次,希望转租给他们,他们要在这里建厂房,把厂房租赁出来,赚取差价。但我们一直没同意,现在租赁合同到期,我们希望能够能够延续合同继续种我们的地,但希望渺茫。我想咨询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优势在那里?如何能使用法律的依据,通过和平谈判争取这块土地的租赁权。在他们签合同之前我希望能通过谈判解决,我不希望通过法院来解决,费时费力,农民挣不了几个钱,打官司太费钱了。 在这里先谢谢能帮我解惑的律师!
公司欲租用咸宁地区一荒山5千亩,兴建太阳能发电场,请问是与地方政府签定租赁合同有效,还是与土地的所有者签定合同合法?
我农村老家有两栋房子,我的隔壁在去年把旧房拆新房盖起来,他在盖的时候我在外开小吃,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看了我家门前我傻了,他在我家门前盖了4平方多米的小房起来和他旧的房子连在一起。我去接到派出所请求让他们拆了,那些领导说那是一块集体地,我们也没办法拆除只能去商量,可是邻居就是不和你商量怎么解决这盖下去的
镇政府在征收农民耕地中没有经过村组讨论,隔过村组领导和群众,直接和土地承包户结合,开发商以每亩5000元价格从承包户手中买下20多亩耕地,再向镇政府每亩上交15000元后直接用于建房开发。村委及村组没有任何权利和资金对所有村民统一分配,村民意见很大。在这个土地案列中,镇政府违反了哪些土地管理政策,村委会应该怎
您好,我们是非农户口,我老公的弟弟和他老婆儿子一直跟公公婆婆住,房子现在是在公公名下的,但公公婆婆已经预立遗嘱,待他们过世后房子归我老公,老公的弟弟现在去世了,他老婆和儿子还是住在公公名下的房子里,但她老是吵,也对老人不好,因此公婆不想把房产继承给弟媳,但是因为我们是住在村子里的,当时这个房子村里划
你好!是这样的,我和妻子是教师居民户口,06年结婚,妻子这头都是女的,名义上我是入赘到她家,但后来由于多重原因在08年我将我和妻子在单位的户口迁出和自己的孩子自立一个户头,地址是在男方这头。而后我在10年将妻子这头原来拥有167平的农村集体使用证的老房子拆了建店面,面积是277平,原来167平房产使用证的户名是妻
我们村由于经济比较发达,部分农田被村民在原本分给自家的农田上盖了厂房。目前要建一个开发区,对村里的集体土地(农田)进行征收拍卖。但目前村委会拟出的一个方案是:只征收部分村民的土地,且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村民,而村长以及部分恶霸继续保留着自家的农田。我想咨询该部分失去土地的农民是否有权利重新分配那部分
农村集体土地由不具有租用权利的村委会的会计代表村委会组长签字租用给乡政府,约定用途是建设停车场、集贸市场,附有征用土地的协议有约定相关补偿金额,但是后来乡政府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出卖给了个人,该个人取得了土地权证,现在情况是约定的赔偿金额去年开始便没有给,而且现在土地流转到个人之后,该个人是要用作商业
女方生产队把土地卖了,在卖土地的时候还没有结婚,后来结婚后,男方是孤儿就把户口迁到女方,但是女不是独生子,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给女方的女儿和女婿分土地钱呢,请律师帮忙
以前A厂再B村集体土地租赁了7亩地,这块地A厂一直没用,我想租赁A厂的这块地,建个幼儿园,法律上可不可以? 土地的性质是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