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本村本组一郭姓农户在92年的时候进行了承包地经营权互换,情况是这样的,当事双方为了耕种方便,我以1.53亩机井直浇地【亩产500斤】和其地面种植的157苗油桃树与对方3.3亩旱地【亩产150斤,空地】进行了互换,94年土地再次发包并延长承包期30年不变的时候组里将互换了的土地登记在各次的名下,为了平产还让我担负郭270斤产量。13年政府建铝厂将我的地征收了,这时郭又要反悔,向我要1亩地的统征款,我不答应。请问郭对吗、我受法律保护吗?
镇经管站以双方纠纷未解决为由将我的征地补偿款扣押,请问我该怎么办?
原、被告属同一村民小组村民。由于原告进城,出卖全部房产和土地,被告由于土地面积少只转包原告5亩土地(双方当时私下商议于2002年以每亩480元买卖),双方未订立书面合同。也未办理过户(数)手续,双方只在被告原土地经营册上经村大队加上原告5亩土地。此后,被告对该5亩土地一直耕作经营至今,该土地应缴纳的税费及应得
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
请求人: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西蔡塘村村民(名单附后)。 请求代表人:孙训诗、祁开明、孙传江、刘安考、刘安松。 请求事项:请求对江苏省东海县牛山镇政府,西蔡塘村委会,强迫村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请求责令行为人赔偿土地承包经营者的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东海县牛山镇西
我爸妈原来在农村有土地承包田,3年前在扬州市区购房,因而我妈户口也随即迁入扬州市区,但我爸的户口仍在农村,咨询一下您:村委会有权收回我妈妈的承包田吗?我妈现年50岁,在城市无正当收入! 谢谢!
我1999年11月份,接了3桌酒席,经村委会和1组一家一个代表同意,我全家户口从7组迁移到1组,正赶上二轮土地承包分了2.7亩田共计2块。幷且发给了《土地经营权》证。 2010年11月份,镇政府征用土地办什么厂,我的一块田也被征用。开发商开始填田,人家的补偿款都给了。我打电话问村干部:已经在填田我的补偿款怎么还不给,
我哥哥在县城周边购买一块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常耕地,想用来起房子,已签了协议书,请问受国家法律保护吗?如果被政府依法征收,能获得哪些补偿?
请问: 1998年办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证在村里、原来的乡里、原来的区里都没有登记备案,现在我们村不归原来的乡、原来的区管了,在现在乡级区级主管部门也都没找到备案登记,我不是农民,更不是本村的,我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证还会受到法律保护吗? 再请问,国家哪年要求换发这些证件的? 我想起诉,起诉
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流转有做规定的,希望能帮帮我 ,有的我看是建设用地的规定,可以适用在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上吗
1、转让流转过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再次流转转让吗? 2、能再次转让给非农户口的吗? 3、如果不能,能签订授权委托处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