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请介绍具体情况。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个人、单位通过依法订立合同所取得的对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很多形式的流转。这里重点说一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本集体经济成员可以直接与发包方即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如果是本集体意外单位或个人则需要2/3以上村民,或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本集体经济成员有优先承包权。由此可见: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经发包方同意,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期限。转包或转让给外集体人或单位使用必须经2/3以上村民或代表通过。2、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协议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但也应取得发包方的同意。3、补一句:建议将发包方同意改为备案才真正的保证了经营权的人的权益。大家一致都在期待《物权法》有所突破,不过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现在三中全会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很难有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