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香洲区仲裁委员会裁决单位部分赔偿我。单位不服上诉法院,香洲区法院判决与仲裁裁决有所降低。但单位还不服继续上诉中院。区法院只给我上诉状,没其他资料。请问我该怎么做?有哪些法律程序? 谢谢! 請联系 我的邮箱:zhlyzhen@126.com 电话:13075611620
我是12月1日到朝阳区一公司上班的,担任店面经理一职。11月底面试时公司承诺两星期的试工期,两星期后,双方都认同的基础上再谈工资待遇。 在第二周的周四左右,公司总经理及市场部经理兼秘书找我谈话,对我的表现表示肯定,承诺基本工资3000元,加提成及公司其他福利,加班按劳动法规定进行核算,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我与原告没经过结婚登记同居。由于她没工作,所以就开了一家烧烤店。有她经营。营业执照的负责人是我。结果很快就到闭。我投进去的8万多元都亏掉。一年后她到劳动局仲裁跟我要工资。仲裁判我支付她每月1000元。我有什么理由不支付这个工资
本人,硕士研究生,2005年8月到昆明某民办高校工作,2010年8月正式办理辞职。入校时,学校有项政策硕士研究生享有住房补贴2万元。2005年2月学校筹款新建教师宿舍,入住条件为本科生交住房保证金8万,研究生若之前领了住房补贴者交6万(有发票,分两张开),研究生若未领住房补贴者交4万(有发票),在校工作满5年提出退房者
某劳动者2008年5月起在用人单位工作,当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8月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10年8月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9月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请问诉讼至法院,有无倒溯保护期问题(即只保护2010年8月倒追至2008年8月的劳动权益)?
我们是井研县汽车运输的职工,今年公司准备破产。在前几年(具体时间忘记了),公司要求我们不在岗的职工与公司签定解聘合同,具我所知,与公司签定了解聘合同的人有几十个(分二批签定的合同),第一批人拿了一些补偿(3000左右),第二批人拿了1万元左右,也有的人没有拿一分钱的补偿。虽然与公司签了解聘合同,但公司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