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我们是井研县汽车运输的职工,今年公司准备破产。在前几年(具体时间忘记了),公司要求我们不在岗的职工与公司签定解聘合同,具我所知,与公司签定了解聘合同的人有几十个(分二批签定的合同),第一批人拿了一些补偿(3000左右),第二批人拿了1万元左右,也有的人没有拿一分钱的补偿。虽然与公司签了解聘合同,但公司没有给我们办理相关手续,(比如失业证、下岗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从与公司办理了解聘开始,我们的养老保险等公司都没有给我们交,我们想到社保局去交,但因为我们没有相关的手续也交不了,我想请问:
1、公司与我们签定的解聘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吗?
2、公司在今年还让我们补交了从解聘合同后的养老保险金(我们自己承担的部分)。
3、我们现在的情况还与公司存在有劳动关系吗?我们还是公司的职工吗?
4、公司破产了,我们能按照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得到补偿吗?
谢谢1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tqp33……(四川-乐山)
提问时间:2010-11-10 11: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