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爷爷有一间供电局的租赁房,后来爷爷去世后,承租人就由爷爷变成了我爸,但是当时我爸和姑姑的户口都在这间租赁房里,现在要拆迁了,姑姑就觉得变成承租人的时候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不干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租赁房变更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条件?变更租赁人的时候,就是供电局自动就将名字改成了我爸,如果姑姑起诉?法院会受理这种单位住房的问题么?会胜诉么?···我们现在把内间房子出租了,姑姑就把客人都轰走了?我们是不是有权利起诉要求赔偿?
本人是长期居住直管公房,1994年因黄沙地铁拆迁与地铁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永签合同,当时承租人是我妈妈。现因妈妈去世,所以由本人继承承租权,但地铁拆迁办公室要求转承租人必须交纳30元/平方米的押金才给予转名,并要求转名人写“自愿交纳押金保证书”。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有何依据及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乙方)是否合同就无效? 2、如果有效,能不能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变更承租方。 3、如果无效,是不是原合同作废,但是范本不变更改乙方就可以了? 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要重签合同还是签补充协议就OK?
我与朋友合伙做生意,现在我要撤股,因租赁合同上有两个承租人,我是其中的一个,所以需要变更成一人,但房东说如果要变更合同就要涨租金,所以只好不更改,这样以后会不会对我不利?我该怎么办?
请问一下,在一个房屋里,居住了两户人家,和一个老人,共同居住了数年,此房屋的承租人为老人,请问一下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将房证承租人的变更为其中一家,但是另一家并不知情,请问是否有效,或者老人立下遗嘱指定一家为继承承租人,请问这两个变更是否有效
请问一下,在一个房屋里,居住了两户人家,和一个老人,共同居住了数年,此房屋的承租人为老人,请问一下如果老人在世的时候,将房证承租人的变更为其中一家,但是另一家并不知情,请问是否有效,或者老人立下遗嘱指定一家为继承承租人,请问这两个变更是否有效
房租租赁纠纷 交租以后房东肆意反复扰乱承租人正常营业,扬言让人滚蛋!!
我是承租人,在2009年11月1日和房东签定协议租下一间门面和一间伙房,共6500元一年。租期为三年。 因为是私人门面,我和房东谈合同的时候他坚决说房租价格不定死,价格会随市场而涨,但甲方(房东)不会故意抬高房租价格。 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今年的11月1日交房租的时候房东说房租价格涨到8000元,当时我们进行口头协商
原承租人于2009.10死亡【有证明】,但他的户口从未入户(这是历史原因),该处房现只有我和父亲两人户口,原承租人和我们只是远亲,但现在也无法提供证明,该处房从未进过其他户口,他有无亲属不详,该处房租一直由我支付,有35年,现想变更承租人户名,想改成我父亲或我,但房管部门却一直拖着不办,该咋办,请指导,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