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港资公司,但是对于我们大陆员工实行扣押一个月工资,本来每个月25号发工资,但是从来没有那么准时的发过工资,请问这是否违反了劳动法规呢?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行政保安部.现公司某部门出现一个问题;该部门员工没有亲自堤交辞职书.而公司已把工资算
我在一家台资企业行政保安部.现公司某部门出现一个问题;该部门员工没有亲自堤交辞职书.而公司已把工资算好叫他们领取工资.他们都说没有辞职我们不领工资开且厂牌还在本人手里怎么辞职了呢/而现在公司又岀了通知该部门员工不准打卡不准进入生产车间并下令公司全体保安必须埪制好此事我想请教我们该怎么做/
我是在两年前在天业电石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后面因为裁员考试我被刷掉了,后来上班跟正常的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工资却只有800/月,公司不管吃住 初去生活费住宿费一个月也就没有什么了,一直持续了3个月,我 是在有点受不了了,就去辞职班长主任同意了经理没有同意,一气之下我就擅自离职不干了 最近想起自己的资料还在那里放
我们是派遣工,本来工资就少得可怜,上面领导发话要每个工作人员的绩效奖来做比较,得第一名的就会多得那百分之十,反之落后就扣百分之十,加班没有奖金,出问题就扣钱,但是正式的职工不用拿钱出来做比较,我们就要拿,不公平,我就想知道他们有那权利乱支配我们的工资吗?
本人在公司工作3年多,在今年7月中因公司形象改变需要更换工衣,需要员工签定一份协议书,从穿这套工衣15天开始计折旧费 工衣总价1400多元,做够2年免费,不够2年的都要将工衣折旧,比如穿了一个月的就要赔偿工衣价值的24分之23的价钱以此类推,就是穿得时间越短折旧越多,规矩是这样 但是由7月到10月中离职的同事没有一个
我曾在金华的一家工厂工作,对那里的工资发放的做法我有些疑问:我在工作的那家工厂发工资都是上一个月的工资要等到下一个月的月底或者下下个月的月初发放,相当于要压一个月甚至还要多的工资。这个问题我也打听过很多在金华打工的人,但是回答都是一样的,我不清楚工厂的这种做法是否合理,为何普遍会存在这种现象,如何解
公司无故下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证明中写的“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我没有签字。但当天就停止了我的工作权利。在双方协调以及后续的劳动争议仲裁和法律诉讼期间,公司是否应继续支付本人工资并交纳保险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