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房产纠纷问题:我之前立了一份分家协议,现在单方面不想再按协办,想重新分配家产,不经过签字人同意可以改变吗
因为没感情未经过男方同意把怀有4个半月的孩子私自打掉触犯法律了没有啊?
因为自己结婚后由于我母亲生病在医院住院,做为女儿的我刚结婚3天就去医院照顾母亲,因为经常在家照顾母亲没有在男方家居住太久。因此,男方就和我因此吵架。再加上刚结婚本来就没有什么感情。。后来男方家长说我不好再进他家的门。。。为此我很苦恼,男方3翻5次来我娘家闹。。我也彻底死心了。后来我真的没法子了。。所以
父母离婚的时候没经过同意 我应该跟谁我有权利重新决定自己跟谁么还有父母离婚时母亲留给我的一笔钱我可以要回么我该怎么要回
夫妻感情破裂并未离婚,孩子的户口和女方在一起,女方是户主,男方不在其户口本上,但户口本又在男方手上,这种情况男方能否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迁出孩子的户口?如果已迁出,女方该如何应对?
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对方所有,但是在孩子的生活及教育上,我与前夫达不成共识,很影响孩子思想发育,所以我现在如果在没有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带孩子到国外生活,这种行为违法吗?后果怎样?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没有出抚养费。男方多次受到女方家里人殴打,
父母协议离婚,孩子归男方,协议一个月女方可看孩子一天。女方在小孩上课期间要求看,男方拒绝了。并答应方假期间看小孩。女方就上门殴打男方全家,警察劝了后又到男方单位殴打男方。请问男方应采取啥方法保护自己及家人
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判给男方,但是6年来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不想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
我以协议离婚,当时房子也协议,他给我钱但两年过去了也没有给,现在他在家装修房子,我不同意,我现在不要
你好,我在2009.3.4.日和他协议离婚,由于他有外遇,我拖了五年,后来我不愿意就这样拖着,所以我就和他到民政局协议离婚的,我有两个孩子,女儿归我,儿子归他,房子归他和我儿子所有,他给我钱,但两年过去了也没有给,我现在不知道怎么半,去年我去过我们当地的司法部门他们说叫我要房子.我不知道我能不能要的到?还有那房子是我怀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