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孙*于2010年11月3日下午4:45分左右,驾驶出租车(辽DK4273)在顺城区永安桥下金丰园酒店前的交通岗,与乙方骑自行车的彭先生相撞,彭先生因受伤入院治疗。现经双方协商,本次事故甲方同意替乙方承担原本属于乙方的30%的事故责任(甲方承担100%事故责任),在平等、公平、自愿及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甲方对乙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费用。 二、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三、乙方签字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和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交通队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醉酒驾驶造成一般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履行.其他还追究刑事责任?
因醉酒驾驶造成一般交通事故,一人重伤,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以履行.其他还追究什么责任?驾驶人认罪态度比较好,即使付医药费
因电动车主在装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违规从机动车道强行超速闯红灯时,与一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电动车轻微损坏,电动车主的脚当时有轻微肿痛)后,当时双方协商赔偿完并离开,事后,即至少过了一天以后,电动车方又向交警部门报案,要求赔偿,但机动车方认为自己无责任,且当时双方已协商赔偿完毕,不肯
大致内容:XX年XX月XX日,发生在XX地方26米段 甲方某某无证驾驶摩托车和乙方某某之妻某某驾驶电动车发生相撞。事后经中间人协商,由甲方赔偿乙方12万元整。乙方无论发生如何意外,绝不反悔。 甲方XX 乙方XX 中间人XX XX
今天下午3点半左右,我下班后骑着自己刚刚买了不到一个半月的电瓶车到另外一个镇子上去办事,骑着车子在临沪大道上自行车和电瓶车走的那条道上,因为是单向行驶并且没有什么人所以就骑得比较放松,后来在中途有个不知道是下水道还是电缆线的坑在路中央蛮深的本来有盖子的不知道是被偷了还是怎么,不见了留下一个坑也没什么
甲、乙双方摩托车相撞,都已死亡。甲方有占道的嫌疑,现在责任如何认定,没有当事人,都没有当事人,家人负责吗?
我父亲与别人(定为A)均骑摩托车,双方相向而行,两辆摩托车相撞后两人都已死亡。父亲有违章的情况,据估计,有因超车而占道的情况,(还有就是酒后驾车,这点还无法确定)。 现在A方家人说要起诉我们(还未起诉),要求赔偿,这个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是不是该让我们(母亲、弟弟和我)承担?弟弟和我均为在校大学生。法
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交警一直没定责,我的车修了5W,他的车修了2W,人都有点小伤,我是主责,现在跟对方谈好的是另外赔偿2W给他,可他现在又反悔,我现在只想交警定责,我的车要年审,是不是可以直接要求交警定责?然后应该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