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我老公名下有一套动迁分配的产权房,而我本人的名下有一套亲戚转让给我的产权房(一室一厅),现在我想把我的那套房子卖掉,置换一套两室一厅(仍是准备放在我的名下),请问这样算不算是家庭的第二套产权房?如果差价我是一次性以现金付清的话,税收上会不会有何不同,和第一套相较而言?
我一个亲戚现在已经九十几岁,在单位住房里住了六十多年,她属于有户口,但没产权证。现在单位搬迁,不给她房子,还要赶她走,不知道她能否要自己的产权房,拆迁条例中有何规定?
您好: 我姐姐原来在一家医院工作,当时医院给分了一套房子,有房产证,部分产权,个人70%,单位30%。后来,我姐姐离职了,到了别的城市的一家医院去工作了。关于这套房子,我姐想办成100%产权,这样能行吗,可行的话,需要办理怎样的程序?如果想卖掉房子的话,是不是医院有优先购买权,那给我们的是按现在市场价算,
现有一套92平米产权房,房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老母亲、小儿子和小儿子的女儿。是当时宅基地房屋动迁所得。按照当时动迁政策,老母亲分得35平米,小儿子和其女儿共分得70平米,一共105平米,因产权房面积不足,再分得一笔钱款补差价。现老母亲去世,其余兄弟姐妹要求继承母亲遗产。说这套房屋当时动迁时母亲分得55
我同学今天去注册商标,但是这商标已经被别人注册过了,他炉子又已经放到市场上了。他也是在人家注册后才生产,要是被别人发现他我该怎样应对??
我们夫妻两个下有一女儿,现在我们要购买一个门市房,现在女儿在上大学(今年上大二了,未婚),我们要把房屋产权证写女儿的姓名,我要咨询以下问题:1、如果我女儿结婚以后,如女儿出现意外或婚姻问题,房屋产权怎样确定?哪些人有继承权?2、如果女儿结婚后,我们如何保留房屋的所有权? 补充
我刚买了个房子,现在只有房屋购销合同,合同第十四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中说:买方在本小区入住后,遵照国家政策由卖方协助买方办理房屋产权相关手续,买方必须积极配合并缴纳相关办证费用。 这能否理解成是开发商承诺给办理房产证呢?如果开发商以后不给办理,他们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呢?如果我的房子被拆,我能否得
你好,我是江西农村的,有生育第一胎是男孩,现怀孕8个月了,前几天被计生办抓到要求罚款9000元,我承认违反了生育法规交了8000元罚款,但他们还要扣押了我的摩托车还要我交1000元去,我不服,在我们这农村超生的太多太多了甚至还有超生三胎的都很多,但我打听过他们都只罚了三四千,最多也就五千,我罚得都比别人多还要扣
我奶奶以前的一套老房子动迁了,当时,老房子里有我奶奶、我姑姑和我三个人的户口,所以后来在新公房(使用权)的蓝卡上是我们三个人的名字。 1、我想问一下,后来因为我要上学的原因,户口迁到别处去了,是不是就意味着我自动放弃了这套房子的居住权? 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前两年,大概是2005年的时候,我二伯伯在我
肖爷爷在学校工作,单位于1957年分给他一套住房(交租金那种,只有使用权),肖爷爷在1968年时丧偶,我奶奶于1991年认识这位肖爷爷并结婚,到2006年肖爷爷去世,肖爷爷家有3个子女,目前现在这个地方马上要拆迁开发,开发商要我们协商处理,如果通过法律,请问我奶奶和肖家3个子女怎么分配这个产权?
是这样的,《安置手册》写当可安置面积超过70平米以上,予以分套安置。假设安置房款需要10万元,得到的各种奖励和补助之和超过安置房款需要为20万元。我是否可以将20-10万多于的钱进行折合米数继续要房,直到安置房款基本等于奖励补助之和。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