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可以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以基本工资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上海这边对假期工资有这么一条“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全额工资的70%来计算假期工资”,这里面的约定的工资是否可以低于确定工资的70%呢?谢谢!
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1600元/月执行,初始工资额为1600元/月.五大节日福利补贴2400元月按/月平均后,按月发放。 工资单结构如下: 岗位工资:900 技术补贴:450 奖金:750 福利:350 住房公积金:172 现在经济危机情况下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拖欠我一年的加班工资可以找回来吗?
在上海有很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比较低,那在算加班费的时候以合同中约定的加班费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就可以减少加班费支出,这样合法吗?“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难道不包括津贴,工龄补助,奖金。。。。 例如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1100,休息日加班工资=1100*70%÷20.83×200% ,这样符合上海的法规吗?
工资单上签了字,是否就是承认对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认同呢?
在工资单上签了字,是否就是承认对单位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认同呢?(合同中没有注明加班计算基数和约定数额,实际到手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等) 补充:现在只按基本工资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是否可以按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作为加班工资基数?
能否按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包含加班工资支付诉讼期间工资损失呢?
撤销单位违法解除关系后,单位支付的诉讼期间工资损失本来是按原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原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构成由基本工资,补贴及加班工资构成。这时能否要求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构成包含加班工资等支付诉讼期间的工资损失呢?
我是从事陶瓷行业的,由于比较特殊所以只有过年才放5天的假,我的工资是3420一个月的。可是在签定合同的时候是这样写的“工资历为2000元/月包含加班工资和奖金以及1500节假日补助等一切补助”请问在合同上这样写合法吗?我还可以要回那些节假日加班工资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那里干了四年大概能要回多少?谢谢
我在国庆节10月2号,3号加班2天,公司只给了52.3元的加班工资,请问,合法吗?我一气之下就辞职了,我有权要求公司给与我赔偿吗?
我们十一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我个人认为不合理,因为我们品是请一天假就按照我们每月总工资来除以的,但是这一次十一加班工资老板却说每个人按照基本工资除以30来计算,这样做合理吗?我每月固定工资2500元,但是十一加班工资却按照基本工资1000元计算,合法吗?
我在某公司工作5个月,一直没有签合同,到我离职都没有签。临走前,公司欠我加班费和之前的工作报销。现在公司说之前我做的项目客户扣款了,要在我报销(自己掏钱,没有向公司借支,用在工作上的钱)和加班费里扣回,总额是客户扣公司的50%。现在,我想问一下,我在职时没有签合同,没有签协议,发工资没有工资单,但是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