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09年租一80平米门市,签5年期,合同注明如遇拆迁营业损失费归我所有,店内工商地税证均有,也都年检了,经营项目化妆品洗涤用品,因为租的是新盖的楼房,所以装修方面很讲究,4W左右装修费,但是现在得知明年有可能会拆迁,政府行为,老街改造,现在又得知,我所租赁的门市以及上面的住宅都没有5证,我所租的门市其实是以住房的形式向外出租的,我的房东也只有开发商给的房票子,据他说开发商承诺会给办下5证,但是直到现在房子要被拆掉了也没有办下来,另据我的了解因为是住房作门市用,我的房东向当地土地部门(具体也不知道是什么部门)交了一笔费用,就是住房可以做买卖的费用,每年都交。 我想咨询下: 1 经营用房屋拆迁,拆迁营业损失费是按什么给的,是否按工商执照或者其他的经营类执照。我所做的买卖国家是否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2 我所签的合同注明营业损失费归我所有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说在拆迁时候是否有用,作为给营业损时费的依据 3 我的房屋装修,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4 我所租赁的房屋,在以办下来工商和地税执照,每日正常营业,有营业额,在给予拆迁营业损失费时是否在给予补偿的范围里 其他的没什么了,希望快点给予回复,谢谢。 如果需要我补充什么情给我留言
将营业用房出租给被人开医院,拆迁作为房东的我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吗
我将1000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出租给人家开医院,拆迁作为房东的我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吗?补偿的标准是多少?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我还能有什么补偿? 那如果选择产权置换,从拆迁到交房这段时间的租金损失有赔偿吗?补偿形式和标准是什么
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把我现在买的商品房的有关事项说一下: 1、开发商在我们签定合同时口头承诺是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但在合同上并未注明只是用电脑字体在上面打了“×”这样的符号,但在交房的时候我们见到国土资料上写的是33年,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欺诈我们的行为,我们是否有权向有关部门讨回公道,享受国家规定住宅
我家是山东齐河农村的(即黄河经济开发区齐河收费站旁),最近我们村正拆迁,我们村紧靠县城,我们家是5口人,关于拆迁费的问题,我想具体向您咨询一下。 并且村里说说拆迁1年半,并且只给6000块的过渡费,拆迁这么长时间合法吗?并且我家的房子200平,5口人,18个月给6000块这个合理吗?这个国家有最低规定吗?
私人承包的荒山种下树已有20多年了,现被人用火不慎烧毁十多亩,请问在查不到失火人或失火人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国家是否有给予损失人的一些赔偿文件?请帮帮我.谢谢!!! 如果有这样的文件,我该向什么部门申请?
我是一名租户,我的租的房子是一年,现在还没有到期,政府要拆迁,当初我交了一年的房费才用了4个月,我想问一下我是不是可以在拿回剩余房费的同时得到一些补偿。
请教高人,连家店出租给私营企业,是否需要以产权人本人注册登记营业执照,才能拿到拆迁补偿中的连家店的补
家里亲戚有路边一楼民房一间,按连家店出租已经6、7年,现在遇到拆迁。 按照拆迁办要求向评估公司提交了房屋出租合同、租房单位的企业资质证明、企业完税证明。 评估公司现场看了房屋,承认其它要求都符合门面房要求。 但以企业资质证明上的注册地址与连家店地址不一致为由,只肯按照民房评估。 请教高
拆迁安置房的门面房的买卖,在没有拿到房子前,私下里签的协议受法律的保护吗?如果卖方不想卖了,买方起诉能赢吗?
农村住房改为商业用房后拆迁补偿和民用住房一样吗?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
农村住房改为商业用房后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发票,拆迁补偿和民用住房一样吗?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