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租户的营业损失费 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补偿规定
拆迁补偿租户的营业损失费 国家是否有相关的补偿规定 本人在09年租一80平米门市,签5年期,合同注明如遇拆迁营业损失费归我所有,店内工商地税证均有,也都年检了,经营项目化妆品洗涤用品,因为租的是新盖的楼房,所以装修方面很讲究,4W左右装修费,但是现在得知明年有可能会拆迁,政府行为,老街改造,现在又得知,我所租赁的门市以及上面的住宅都没有5证,我所租的门市其实是以住房的形式向外出租的,我的房东也只有开发商给的房票子,据他说开发商承诺会给办下5证,但是直到现在房子要被拆掉了也没有办下来,另据我的了解因为是住房作门市用,我的房东向当地土地部门(具体也不知道是什么部门)交了一笔费用,就是住房可以做买卖的费用,每年都交。
我想咨询下:
1 经营用房屋拆迁,拆迁营业损失费是按什么给的,是否按工商执照或者其他的经营类执照。我所做的买卖国家是否有明确的补偿标准。
2 我所签的合同注明营业损失费归我所有是否有法律依据,或者说在拆迁时候是否有用,作为给营业损时费的依据
3 我的房屋装修,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4 我所租赁的房屋,在以办下来工商和地税执照,每日正常营业,有营业额,在给予拆迁营业损失费时是否在给予补偿的范围里
其他的没什么了,希望快点给予回复,谢谢。
如果需要我补充什么情给我留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lzmkx(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0-11-09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