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一家医院做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正常,又去该医院生下一男婴,孩子在11天的时候,感觉不对,又去该医院做检查,院方回复,孩子状况正常。过几天孩子消瘦严重,去别家医院查出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脊柱弯曲、十二指肠梗、抢救无效!孩子32天,死亡!
我朋友因没皮试先锋使一名4岁女孩死亡 甲方索要40万 且我朋友被公安因医疗事故罪拘留三天了 我们应出多少钱赔偿金 赔偿完毕后能否撤销刑事责任 若判刑判几年 一个困惑的人 有助理医师证
5月25日我在当地医院顺产生下一个女儿,当时医院并没有给我女儿做身体各方面检查,6月12日下午女儿突然发病,抱到当地医院当时帮我女儿看病的医生只是作了简单的检查体温和测心跳,跟我们说症状都正常,但当时我女儿表面症状还是很不正常,嘴唇发白,肢冷。然后开了一些药让我们抱回家观察,回家二小时后女儿又发病不久就呼
我儿媳在四月足月顺产一名婴儿导致轻度致息,后一个多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婴儿出生时只有一名助产师,产房两名产妇待产,当婴儿生出时助产师找不到吸管(后来说是掉在地上)。总的来说抢救过程中吸氧管插不紧,气道未打开,婴儿打针没有五号针头。事后医生伪造病历其中很地方互相矛盾。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认定是肺
新生儿出生十几天后,因小孩脖子周边长小水疱,首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黄痰,开了些降火药说无碍回家,第二天中午小孩不乖再次送去检查告知病危住院,第三天早上7点多死亡,化验结果是胃炎,浓肠包,新生儿败血症,事实该有个什么样的处理结果
婴儿生前未作头颅的检查,婴儿死后两家医院同意尸检,尸检结果头顶骨折,医院就应负责任,所以现在有损两家医院利益,二家医院又说:婴儿是埋过的,在尸检之前两家医院也是知道是埋过的。这种尸检结果还具有法律效应吗?如果有,有多少法律效应?
我小孩在产科医院在生产前一直到生产检测一切正常,而生产出来因生产过长而重度窒息,后经转到儿科医院抢救,通过一周的抢救医生做过了所有的检测,小孩检测出来无先天性疾病,由重度窒息引起脑水肿,医生告知这个小孩再通过一段时间小孩是能够自主呼吸,但小孩将100%留下后遗症而且比较重的后遗症。所以医生劝我们放弃治疗
我爱人因医疗事故去世后,医院给予了赔偿。她的父母已经去世,她有三个姐姐和一个哥哥,请问律师,这笔赔偿钱,她的哥哥姐姐有份吗?
我的朋友打了一个官司,因为他妻子在医院中不幸去世了。他把医院告上法庭,初步鉴定,得出是甲等一级医疗事故,但现在他律师说,可能医院那边还要做再次鉴定,而且现在新医疗事故条例修改过了,没有死忘赔偿金,即使官司打赢了,得到的赔偿也不是很多,现在他的律师建议私了。真的没有死亡赔偿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