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 我想问一下有关房屋拆迁的相关事宜,我与当地村政府签署了土地租赁协议,合同还到期,我们属于第一承包商,土地分租给了各个企业建筑厂房使用。目前政府以拆除违章建筑唯由,下达拆迁批文,而且现在政府有意向直接跳过第一承包商,与各厂房直接联系。 就此类案件,我们咨询过相关信息,法院不予立案审理拆迁的相关事宜。您感觉还有其他立案的事由么? 主要是政府有意跳过第一承包人,我们可以起诉当地政府么? 祝好
甲的儿子乙有两个儿子丙和丁。甲有一块很大的地,上面建有祖屋,分给五个儿子,其中乙分到了一部分,在约20年前甲死去,房子就归乙使用。分给乙的这一部分祖屋并没有单独的房产证,只是跟甲的其他祖屋并在一起有一张房产证。后来乙的两个儿子丙和丁不断长大,乙决定将父亲甲的祖屋和另一块地拿来制作成抽签让儿子们抽,抽到什么
拆迁办的人要我们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上面写的是补偿给我的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们签了字,他们说其他的都是他们去做,这个有什么法律效应吗。 另外就是在没有经过户主的同意就停电 停水,快要2年了,玻璃窗都被拆迁办的人给砸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拆迁办的人要我们在一张空白纸上签字,上面写的是补偿给我的钱,其他的什么都没有,我们签了字,他们说其他的都是他们去做,这个有什么法律效应吗。 另外就是在没有经过户主的同意就停电 停水,快要2年了,玻璃窗都被拆迁办的人给砸了,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诉讼的话上面所说的纸上字会在诉讼中会不会造成麻烦,起不起
为了在拆迁时多分到平方,哥哥不让爸爸妈妈平均分,给弟弟少,叫弟弟到村子拿,这样他就可在拆迁办多拿到平方,我问这是欺骗国家土地吗
拆迁过程中兄弟四人协议将母亲的合法面积给老大享受四代同堂的优惠政策,协议中明确了母亲的住房由老大解决,但老大在协议中“拆迁后负责母亲的生活起居”一段中单方面增加了“拆迁(拿房)后负责母亲的生活起居”。问该协议是否能作为拆迁公司同意老大享受四代同堂的依据。该协议是否有效? 如该协议单方面修改后属无效协议
各位律师好 兄弟姐妹共5人,关于继承父母留下的遗产产生纠纷,期中3位姐妹出嫁,2位大哥没有共同商量私自决定对分,3位姐妹曾要求5人分遭拒,现在拆迁组要求5人商量好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现在两位大哥表态5人分的话拒签,所以现在一直僵持着,我想问一下如果一方一直拒签的怎么办?
94年妈妈是村里的领导,当时一村民夫妇和公公婆婆天天吵架,所以三番五次跑来与我家要求买我家农村的房子,父亲不允许,但是后来母亲因碍于自己在村里的影响,所以卖房子一部分卖给了对方,并且有协议(协议部分为可以使用的面积)当时母亲签字,现今遇到拆迁,对方在村里已经拿到份额补偿款的情况下,还要求我家的房子的拆
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付房款定金20万。双方承若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房子的差价,另承担违约金定金的双倍赔付于乙方,这种要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乡下一栋130平方房子面临拆迁,已估价为55万,还可以换购一套大套和一套小套(还要贴很多钱)。 口本上一共有五个人。 户主是两个老人( 尚健在 ),孝顺的长子和儿媳还有孙女。户主有长子和嫁出去的两个妹妹。 户主说要给俩妹妹一人20个平方,由于老房子的平方可以折换成新房子的购买面积,算下来若支付她们40平方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