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停车有两个种情况,貌似是业主的就一定要求交一年一千元左右的停车费,然后发个停车证。临时进出的只要在门卫登记个信息就可以在小区内免费停车...我想问,这种小区露天停车位的收费有无国家公文,听小区的好多业主说,这是小区物管里有一个头私自划位停车收费的,为这事,做为业主的我们真的很火大,凭什么临时进出可以免费停车24小时,而我们做为交了物业管理费的正经业主却要强行收费停车
律师:你好!我现在住在龙泉一个新开发的小区,现在小区物管将非机动车停车场转包给私人管理,我们业主停车(电瓶车)他们按不充电20元/车/月收,要充电的按49元/车/月收取,请问物管这样做是否合理,承包人的收费又是否合理?在这方面政府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深圳小区停车费问题,部分业主来的早有停车月卡每月100元,我们是后面的业主不给停车卡,按天数收费。算下来每月300多。即使愿意交300也不给办理停车月卡或年卡。是否侵犯了后面业主的权利。本身车位是不固定的,业主应该都有权办卡停车。该如何维权?
我们这一个小区是一个开放的小区,我们把车就停在自己楼下,以前都不收费,去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人来收费了,还强制性的,不*按时*交就把车给你锁上,这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长期租住郫县蜀都新邨(安置小区),本小区前两年(华伟物业管时)免物管费、免停车费,而12月1日开始由和畅物业公司代管,对租户收取360元停车费50元工本费共410元/年,而业主户只收取20元工本费,既然租户租了业主的安置房,应享有业主同等公共区域的临时使用权(本人房东未住本小区),同时和畅物业还列出霸王条款:
我在新疆乌鲁木齐,麻烦各位咨询一个停车收费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小区车多车位少
我在新疆乌鲁木齐,麻烦各位咨询一个停车收费的问题。事情是这样的:由于小区车多车位少,今年小区弄了一个业主委员会,然后和新的物业公司出台了一个他们所谓的文件,内容大概为房屋所有者第一辆车不收费(原来小区不收停车费),出租户和业主第二辆车收费64元每月(早上10点到晚上7点)。我就想请问,出租户是否享受和业
我们小区物业以小区车辆过多,不好管理为由,对露天路边车位开收车位费。而且不缴费的车辆,不允许自由进入小区,请问这种情况对业主来说是否侵权,我们应该怎样做?这样收费合理么?
请问小区物业对小区内业主收取停车费,一年1200元,是否国家有相关规定,是否合法? 国家是否有相关法律约束?我们小区是国家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