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安置小区停车费用收费不合理申述
关于安置小区停车费用收费不合理申述 本人长期租住郫县蜀都新邨(安置小区),本小区前两年(华伟物业管时)免物管费、免停车费,而12月1日开始由和畅物业公司代管,对租户收取360元停车费50元工本费共410元/年,而业主户只收取20元工本费,既然租户租了业主的安置房,应享有业主同等公共区域的临时使用权(本人房东未住本小区),同时和畅物业还列出霸王条款:收了费只是提供场地,不提供服务(不负责看管,在小区内出现的任何事故与和畅物业无关)并且强迫答应,请问和畅物业有没有违返国家相关政策?我的申述是否成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bngng(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2-04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