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擅自拿取甲方所借的责任极其重大的公司生产办公机房的钥匙,甲方上前追问其用途,并要求其自己去钥匙保管处借。乙方不做答,且骂人,先动手撕扯推搡,甲方出于自保进行自卫。整个过程持续30秒,随后被赶来的同事拉开。这个过程中乙方眼镜落地不知被谁踩坏。由于乙方眼镜损坏,事后,乙方要求验伤报警。甲方也进行验伤。甲方被医院认定为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有验伤证明。乙方无受伤证明。 已报警,并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双方不予追究。但是由于公司要进行相关处罚,需要提供责任认定,打架的地方没有监控,且灯光昏暗,也没有证人,请问这样用甲方的受伤证明可以来证明其属于防卫而不需承担责任么?后面赶来的同事,可以证明甲方只是在试图将乙方推开,乙方一直都撕扯着甲方的脖颈处衣领。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没通知我主要责任方自行拖车回外地拆检定损,产生的费用谁负责?
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没通知我主要责任方自行拖车回外地拆检定损,产生的费用谁负责?
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次要责任方故意拖延时间造成的停车费损失由谁负责还是按比例分担?
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次要责任方故意拖延时间造成的停车费损失由谁负责还是按比例分担?
监狱犯人自杀未遂,是当班的警察负主要责任?还是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的分队的领导负责
某监狱有犯人自杀未遂送往医院,事后监区领导决定由正在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分队的领导(类似一个班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我觉得不公平,当班警察有义务负责犯人的生命安全,犯人出现危险行为,没有及时发现,且没有即时告知处于休假的犯人所在分队的领导,为什么不用负主要责任?还有当班警察是否属于玩忽职守?
前不久我骑摩托车上街,经过村庄公路时与村里开出一电动车相撞,后报交警处理!交警判决对方主要责任,我付次要责任!对方人身车辆由我报保险承担,而我修车和人身的费用全由自己承担!判决书对于对方主要责任人却无任何处罚!我想问下这样判决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么追究对方责任?
我也认定为工伤,交通是为我老公次要责任,他主要责任,但我工伤的时候我还是劳务工
我也认定为工伤,交通是为我老公次要责任,他主要责任,但我工伤的时候我还是劳务工,也是在现在的单位,只是出事的时候是劳务工,可是后来单位给我转证了,我就和劳务公司解除合同了,那我想问下我这个情况如果评级除了几个月工资那么我属于有1次性伤补助的嘛?就是大概有哪些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