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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以下情形,甲方需负责任么?主要还是次要?

打架,以下情形,甲方需负责任么?主要还是次要? 乙方擅自拿取甲方所借的责任极其重大的公司生产办公机房的钥匙,甲方上前追问其用途,并要求其自己去钥匙保管处借。乙方不做答,且骂人,先动手撕扯推搡,甲方出于自保进行自卫。整个过程持续30秒,随后被赶来的同事拉开。这个过程中乙方眼镜落地不知被谁踩坏。由于乙方眼镜损坏,事后,乙方要求验伤报警。甲方也进行验伤。甲方被医院认定为全身多处软组织钝挫伤,有验伤证明。乙方无受伤证明。 已报警,并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双方不予追究。但是由于公司要进行相关处罚,需要提供责任认定,打架的地方没有监控,且灯光昏暗,也没有证人,请问这样用甲方的受伤证明可以来证明其属于防卫而不需承担责任么?后面赶来的同事,可以证明甲方只是在试图将乙方推开,乙方一直都撕扯着甲方的脖颈处衣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gaish……(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4-05-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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