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领管辖权异议裁定的时候,我问法官我的举证期延续到什么时候,她说我的举证期已经过了,我是2009年2月13日领的传票,当月17日法院确认收到我的“管辖权异议书”,但法官说,我的举证期是2月13日到2月28日(15天),且举证期不因为我提出管辖权异议而暂停或延续,她说至少她不知道有什么条例规定举证期可以延续或延长的。她要我拿出法律依据来,如果确实法律这样规定她就同意延长我举证期。请问我的应该参照哪些法律条款作为法律依据啊?
本人在收到基层法院传票举证期之间向该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如果在该法院接收到我以书面提交的《管辖权异议书》之后,我是否还应该继续就原告对我的起诉而举证,还是等《管辖权异议书》裁决后,我才继续举证?
09年9月和准前夫在台州温岭领证,今年2月其家庭逼我们离婚,我坚决不同意,其父母送其出国,我则一直在温州,今年10月台州温岭法院受理其提起的离婚纠纷案,我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供户籍证明以及今年6月份至今在温州某校学习证明,但法院无视证据驳回了我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补充说明,其父为温岭市人大代表,在当地关系网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原告有个经济纠纷的案子,我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管辖异议,当地法院支持了我的建议,原告不服,向当地中院上诉。我想问一下,中院多长时间之内对原被告下裁定。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已过时限,法院没有裁定驳回被告的答辩,反让原告收集被告在此地居住的证据,对吗?
因别人借我钱不还,我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当天,法院才告知我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对原告这一诉求我提出两点反驳意见:一、被告几年来一直居住该法院管辖区内,二、原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已过时限。(15天)但是法院仍然做出取消当日开庭,让我三天内搜集被告在此地居住的证据。法院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
你好,请问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依据的法律标准是何时制定的? 情况如下:我朋友妈妈于2009年乘坐公交车由于司机告诉驾驶导致她摔倒,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公交公司按当年的赔偿标准进行了赔偿金额约2万多,当时朋友及她妈妈没做异议接受赔偿。 现在,朋友自己也遭遇类似情况,在处理自身事务的过程中了解到,好像当年的赔偿
离婚案件從青島轉移到深圳的管辖权异议光有居委会开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没有户籍证明,可不可以?裁定需要
离婚案件從青島轉移到深圳的管辖权异议光有居委会开的居住一年以上证明,没有户籍证明,可不可以?裁定需要多长时间?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