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当二房东,把房子分割成多间,转租他人。合同上只标明不得修改房屋大体结构。出租人向承租人索要10万元赔偿,是否合理?
承租人违法经营汽油导致火灾致人死亡,出租人是否负责连带赔偿责任?
国土所把自己单位一楼门面租给吴某作为摩托车维修部用,但吴某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国家特种安全商品的相关规定经常经营有少量汽油并用以对来修车的客户加油.放汽油的桶边也没设有安全标志.且店内仍烧电炉,某日,几个来修车的人都不知谁碰翻了汽油桶,汽油淹到电炉丝上引发大火,并烧死一名在电炉边烤火的女客户,吴某的责任勿庸质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请问在出租人有意欺瞒承租人的情况下承租方可以不可以解除合同甚至讨要赔偿 就是在水电费一块,出租方在出租房子以后不交出水卡电卡,而是自己来交水电费,并把价格超出供电局很多,但是协议中师按照有关部门的现有价格收取,请问这是欺诈的行为吗,可以解除合同并讨要赔偿吗
因为承租人有事回老家所以拖欠了一个月房租,而且承租人还有4千多的押金!出租人和中介在这期间没有经过承租人的同意就私自把承租人的所有物品打包处理。最后导致承租人的物品丢失,损失很大!但是出租人和中介并不承认他们把承租人的物品打包而丢失过,不给予承租人任何说法和赔偿!
我们结婚五年,婚后第二年按揭一套房,房产证是双方的名字,还贷是我账户,首付是15万(我出12万,老公4.5万但其中有2万是老公分24期还款的)。 因为婚后丈夫长期出差在外,对家庭照顾不周,还有赌博爱好,喝酒深夜才回,前年一次零晨三点多回来,吵了起来,我摔了东西,他还打我,打得满口是血。 现我提出离婚,房子应该
合同期为暂定3年,已过暂定期限,但事实一直续存,是否可追寻自身权利提出合理赔偿?
01年与水库所有者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因水库及周边当时规划为大学用地,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2001年至2003年”,若要建大学的话需要无偿退出,承包费为每年一缴,有收据。14年4月,水库所有者将水库承包出去,但不是用于大学用地,水库所有者是否违反了合同?我是否有权利去要求继续承包,或是提出合理赔偿? 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