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80W。有写欠条。欠我钱的人有房产,已被我保全了。大概值300多 W。在银行抵押贷款了60W。法院马上要判我赢了。可我听说欠我钱的人要写 张1000W的欠条给别人。到时不就要先还银行的钱。然后剩下的按比例偿 还。那到时我拿到的不是只有一点点?要怎么办阿?急死我了。法律怎么能 允许这样阿。 欠条落款时间:2009年9月25日 保全房产时间:2010年3月 我上诉的时间:2010年3月 一审判我赢时间:2010年8月20日 二审正在判:已经快宣判我赢了。 (好像听说他写给别人的那张1000w的欠条在一定的时间内才有效。具体他 是要在什么时候写的才有效。不过他肯定是在2010年3月以后写的。欠条的 落款时间就可以由他写了。
您好: 我于06年担任一个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法人,在任职期间与房东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09年4月退出该公司,由其他人继续担任该企业的法人。09年7月原房东为追讨房租将该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告上了法庭,请问,我是否需要出庭,应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
甲在某银行任信贷员,其在所在银行开设有一私人存折账户用于方便小额贷款户还贷。比如:部分贷款户(向银行借钱的人)常打入一笔整数的金额,用于还款,而该信贷员则根据还款需要,在还款日到期时按时将贷款户相应金额的款项由其私人账户转入还款帐户用于还款。在该过程中,甲未得到任何好处及利益。一次,某贷款户乙要还款
甲在某银行任信贷员,其在所在银行开设有一私人存折账户用于方便小额贷款户还贷。比如:部分贷款户(向银行借钱的人)常打入一笔整数的金额,用于还款,而该信贷员则根据还款需要,在还款日到期时按时将贷款户相应金额的款项由其私人账户转入还款帐户用于还款。在该过程中,甲未得到任何好处及利益。一次,某贷款户乙要还款
律师,你好! 我有一个关于债权债务的问题想咨询你。我家里十几年前用房契向信用社贷了大概8万块钱用于做生意,但不幸生意失败,而后一直不顺利,所以至今都没有还通债务。但当时的贷款是不完全合法的,所以一直以来信用社也没敢拍卖我们的房子。现在我们想赎回我们的房契,但我们的钱也不多,最多也只能拿出7、8万这样。
你好,首先非常感谢你的耐心解答。我把事情的经过先说一下:其实也很简单。经朋友介绍,但是我那朋友和现在的债务人只是认识并不熟悉。(债务人我用“他”来表示)。我们合伙做生意,我出资金,他出销路。我们是以合作的前提条件,我才拿出的资金!他并没有出一分钱。他说为了保证我的资金安全,给我打了欠条!自然,我就把
中院答复上诉人(债权人)说已退回基层法院《上诉状〉》说:送达回证有问题,即债务人没有收到法院的裁定
1。这时基层法院应怎么做?要多久时间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2.是裁定不给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是判决。 这个公告费由谁来承担?因法院工作失误造成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也请回答第2问。感谢!
您好!谢谢您为我解答问题。 某人于09年十月借了我十万元整现金,并打了借条,用的是村里两套小产权楼房作抵押,并注明若无法偿还时房子的使用权、所有权归我。现在到期了,其无偿还能力(最近他把给我抵押的两套房私下顶账给其他人了,和村里签的合同)。如果我要起诉的话,我会胜诉吗?我会得到那两套房子吗?和已经顶
2005年我和一合伙人共同创建了一家公司,法人代表为那个合伙人。因经营不善在2008年双方同意清算了公司的财产欲变卖给他人,三方也签订了合同,(按两人的投资比例我占40%,清算后除去公司所有债务及费用我还得85万)因我有其他债务在身,签完合同后我离开了公司至今,但买方并没兑现合同,今年那合伙人也把公司租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