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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债权债务问题

债权债务问题 别人欠我80W。有写欠条。欠我钱的人有房产,已被我保全了。大概值300多
W。在银行抵押贷款了60W。法院马上要判我赢了。可我听说欠我钱的人要写
张1000W的欠条给别人。到时不就要先还银行的钱。然后剩下的按比例偿
还。那到时我拿到的不是只有一点点?要怎么办阿?急死我了。法律怎么能
允许这样阿。
欠条落款时间:2009年9月25日
保全房产时间:2010年3月
我上诉的时间:2010年3月
一审判我赢时间:2010年8月20日
二审正在判:已经快宣判我赢了。
(好像听说他写给别人的那张1000w的欠条在一定的时间内才有效。具体他
是要在什么时候写的才有效。不过他肯定是在2010年3月以后写的。欠条的
落款时间就可以由他写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xiny……(福建-龙岩)
提问时间:2010-11-08 17:5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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