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方共四人,因A方张氏与对方造成纠纷打架,对方人少回家叫人,大约有7或8人,几分钟后拦截A方四人。对方其中几人对A方王氏进行严重殴打,A方王氏处于无奈拿出刀子,刺向对方,导致对方出血过多死亡。
我朋友在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中午的时候他的亲戚找他去吃饭,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准我朋友走,和朋友的亲戚发生了纠纷,朋友的亲戚打了交通事故的另一方的一个人三拳,造成颧骨旁边的骨头骨折,法医鉴定是轻伤。他们有10多个人,然后他们10多个人一起打朋友的亲戚,朋友的亲戚没什么大伤,就是脖子被抓了许多道血痕,现在
我姐姐姐夫和姐夫的父母住在一起,大年初一姐夫姑姑家的几个表弟去他家拜年,喝过酒后几个表弟间人吵了起来(不是一个姑姑家的孩子),我姐带了句口头说“妈的,你们不要在我家闹事”,其中两个表弟就来打我姐,一个被其他人拉住了,一个打了我姐两巴掌,我姐夫见到了立马打个这个表弟两拳,鼻子流血了,都被拉开了。因那个
打架纠纷,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并解答下我们有那些权利,对方要负什么责任。
昨日接到朋友电话,到某休闲山庄吃饭。我朋友们吃完就先走了,我和另外几个朋友玩了一会才走。我们刚上车准备离开的时候,服务员把我们拦住,说我们没结账,我告诉她,你先查一下,我们是接到朋友电话,来吃饭的,而且我朋友走的时候已经结完账的,后来服务员硬说没结账,最后发生口角纠纷,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吵起来的,我其
过程是这样的: 课间休息,高一男甲跟女生说话(纯同学关系),男乙说:你俩搞对象上外边去搞,甲没有吱声,乙又说了同样的话,甲说:咱俩上外边说。两人一前一后到走廊(到德育校长门前)甲说:你怎么说话呢,啥意思(学习对学生处对象管理非常严格),乙说:你俩搞对象上外边搞去,影响我睡觉,乙说:你睡着了吗,乙白了
两位学生之间积怨,老师调解后仍在课间打架,及时劝阻,但甲乙在打架过程中还是有甲受伤,学校及时将甲送医院治疗,并报案,受伤时间是2010年9月9日 ,2011年9月13日甲起诉乙和学校,请问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
手肘鹰嘴撕裂性骨折,术后2周线还没拆,和警察去法医做鉴定,法医说等三个月手可以动了后来鉴定。请问三个月后打架的事派出所还管不管了,对方在派出所有人。时间拖得长有没有危害? 到了法医那说要等三个月,手治好了才能鉴定,要是这样起诉他要等多久,报警之后,警察又放了他,要求警察拘留他,警察说最好不要拘留,拘留
在正月初六的一次打架纠纷中,受害者由于口角纠纷被打,正月十一才报案。现在受害者没有找到当事人,认为旁观者与当事人是一伙的,找旁观者纠缠,严重影响旁观者的工作和生活。旁观者是否有赔偿责任,应该如何处理?
我母亲于2013年8月23日无故被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肇事者现已逃跑且声称已离婚,我想问他的家人是否有责任?想咨询一下这方面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