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案例中,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张华起诉的原因:2:结合该案例,谈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制药专业毕业生张华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工作已有6个月了,企业一直没有为张华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他多次与企业协商,企业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于是张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为缴纳试用期的社会保险费用。但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张华的起诉。 请分析: 1:该案例中,人民法院没有受理张华起诉的原因? 2:结合该案例,谈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我的当事人对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但过了上诉期还能再审诉吗?
我的当事人对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判决不服但又过了上诉期还能再审诉吗?再审诉的话是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还是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审诉呢?还需要哪些材料吗?
婚介所泄露当事人隐私给厉害关系人,以什么理由起诉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种情形法院会受理吗??
我的朋友在得知丈夫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婚介登记,并签了合同,缴纳了服务费。其丈夫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提供了当事人在婚介个人信息登记表的复印件,庭审中其丈夫解释了登记表是从婚介所复印而来,是因为他母亲和婚介负责人是老同事关系,婚介所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隐私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呢?这样的情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民事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被告指出,当庭原告也没有更改,法院依然受理,法院算不算违法受
请问民事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被告指出,当庭原告也没有更改,法院依然受理,判决对我不利,我想申请再审,对法院这种不该立案却立案,该驳回不驳回的违法受理行为,我是不是可以作为申请再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