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分手,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归她抚养,现在我想把一套房子写我儿子的名字,请问我老婆以后可以把这套房子卖掉吗,要不要征求我的同意?如果她擅自卖掉了我怎么维权
老公在婚前(2013.5)买了一套房子,总价50左右 首付20万(到现在为止还有7万外债),按揭15年 贷款35万。购房合同已签 贷款也是他一个人办理 房产证还未拿到 房子已交房 还未装修。 2014.5.2我跟他登记结婚,直接协商好结婚后加我的名字 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但去房管局问过 ,房管局说在贷款没有还请之前不允许加名字
事情简单点说的话是这样,我外婆外公曾经住的老公房在16年前产权转移至我母亲名下,3年前舅父因自家房屋拆迁,就搬来和我外婆住,因考虑到老人健在,我母亲没有阻止他居住,后外婆去世(外公早已不在),舅父以自己没有住房为由不但霸占房子不肯搬走,还联合其他弟兄咒骂我父母。父母无奈对其起诉,一审判决我父母胜诉,他们
请问房屋是男方婚前首付并贷款,房屋产权证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如共同还贷13万(其中本金4.7万,利息8.3万),结婚时房价100万,目前房价280万 那么离婚在计算房产分割补偿时,其中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是用共同还贷总额13万(本金+ 利息),还是只用还贷本金4.7万来算?
我们买别墅的时候,是分期交的,第一次是我们结婚之前交的,他老爹拿了2万,他拿了1万,第二次交钱,我们已经结婚了,而且房产证上现在士他的名字,我想问下:这栋房子我能分百分之几。谢谢
婚前购买一套住房,男方支付首付,婚前开始还贷,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那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及还贷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吗?如果离婚的话,婚前财产部分怎么划分?是两个人均分吗?
我老公婚前买了一套小产权房。现在想加我的名字。去卖这房的管理处加进去我的名字管用吗?要是我两在有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写个房屋共同协议或再去公证一下能不能有效?谢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母亲去世,父亲打算找老伴,现在如果做了房产继承公证,这样再法律上是不是说他的新老伴没有权利再继续这个房产了?或者什么情况下我父亲的新老伴是可以有权继续这个房产的?谢谢!
我在房屋中介签订了一份帮助我过户一个法院查封房屋的合同,双方协商价格是7000元,我预先交付了3500元的定金,第一天中介跟随我去法院的时候遇到房东给我介绍了一个中介,考虑到房屋虽然是法院查封但房东有第一选择权,所以我就采用了房东介绍的中介,问题是前面我找的中介没有事实上帮助我还要求我交齐协商的7000元全款,
关于房产问题!我爸妈在年轻的时候和姑爷他们一起购买了一座房子,各自手上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们家没有房屋产权证,现在想要办理!请问这样兄弟之间的房产办理,是赠送好还是买卖好,那个更节约!PS:房屋位于一个小镇,已经是20多年的老屋了,总面积在155平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