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以前的国有小厂,共有45亩土地。其中39亩是1986年以很低的国家划拨价取得的,另外6亩是后来以协商价转让过来的军产地。2002年企业改制为由员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470万元,现在国资委要求每股以低于市场10多倍的价格把股权转让给国资委,理由是改制前国家划拨价取得的土地不能按现在的土地市场评估价格。股东们认为这是相当于2003年的价格,股东们认为,国有企业改制;就是告别了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依法成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融入了市场经济体制。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一切资产都应该依法按适时市场价值计算。土地也不例外。
这样的土地价值依法应该怎样评估?
按现在的国家划拨价?
按适时土地市场价?
如果我们认为股权转让价太低不予转让会后什么后果?
为什么?希望能够说明理由。
我是个小股东,热望得到你们的帮助,先谢谢你们了。董先生
改制说明:
当时的国营企业改制是政府要求并主导的。工厂的净资产折算为股份,每股面值1.0元。国营企业职工按工龄、职务给予相应的股份(当时称为量化股),个人再出资现金购买一部分股份,职工放弃国营企业职工的身份,重新应聘上岗,工厂重新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就这样完成了这个国营企业的改制。
十五年前由于家里土地少,粮食不够吃,爸爸就去开垦了一片土地,还为了方便种地,自家出钱出力修了—条公路。而现在因有人想在爸爸挖伪的土地上开沙石厂。请问此土地和公路应该如何赔偿。请大家帮帮贫苦农民。该如何得到自己应该得到的赔偿?请提供帮助?
合同签了,铺子装修了,东西买了,但只过了十天房东却说不租给我们了,那我们应该怎样办?装修费和买东西的钱(可花了不少钱啊)我们可以要回来吗?押金和违约金我们是不是可以拿回来?
我介绍一个企业到房地产公司去投标,从介入投标工作开始到企业中标一直到供货和后期工作,我都参与了现场服务,并给该企业的现场人员提供租房和现场用车等等。此标的总额是3000万,企业给我80万。请问律师,这样的收费是否违法呢?
我爸在上班时间发生猝死应该怎样赔偿,怎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我爸在上班时间发生猝死应该怎样赔偿,怎样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些什么手续,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谢谢!
刘律师,您好!先谢谢您了。有这样一个问题咨询您一下: 2002年以前的国有小厂,有的土地是1986年以国家划拨价付费取得的,另外还有后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后以协商价转让过来土地。2002年企业改制为由企业员工持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上级机关要求每股以低于1.5元元把股权转让给某集团公司。股东们认为转让价是